北仑新闻网讯(记者袁琛通讯员赵璐)7月9日,本刊报道了《租车人开走奥迪A6,当晚玩“消失”》。原来在今年5月,由雷某与谷某提供资金,任某提供身份证与驾驶证,苏某与任某一起出面租车,车子租到后再将车卖掉,共同分赃,上演租车变卖车。近日,区人民检察院以雷某、任某涉嫌诈骗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雷某是河北人,苏某是浙江丽水人,两人于今年3月份认识,之后多次一起合作将租来的车卖掉。今年5月,雷某又打电话给苏某,让苏某去租车,车租来后他会出钱收车,有多少车就要多少车。但苏某表示,由于没有“枪手”,不好租。后来雷某一直催苏某,苏某就让朋友在群里发信息,想要花钱“买”身份证与驾驶证,正好山西人任某在一个交友群中看到了这个消息,便联系上苏某的朋友,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
5月13日,苏某通过银行ATM机给任某汇去路费300元,让他来宁波租车。14日,任某乘车从外地到达宁波,与苏某汇合,并于当日下午收到雷某的合作伙伴河北人谷某通过银行ATM机汇去的用于租车的6500元资金。然后,任某、苏某来到柴桥的一家租车店,在交了5000元押金后,以任某的名义租走该店的一辆奥迪A6。
当晚22时许,任某、苏某将该辆奥迪A6轿车开至余姚高速出口附近,将车交给谷某。谷某利用屏蔽器破坏了轿车的GPS,将该车开至河北省晋州市交给雷某,雷某将车开至南京一高速路口,通过中介将该车以5.3万元的价格卖给一陕西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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