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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多发 小官涉腐等明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29 07:12:2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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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不仅严重侵害农民切身利益,也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体现出对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

  日前,市检察院做了一组统计:自201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127人,涉案金额约6300万元。

  小官涉腐和窝案串案最明显

  从统计数据看,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小官涉贪。在涉案的127人中,村书记、村主任、村“两委”委员、村出纳等村干部49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及下属基层站所公职人员、聘用人员38人,占总人数的68.5%。此类犯罪人员“官”虽不大却握有实权,为谋取私利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同时,此类案件犯罪形态群体化,窝案串案并不鲜见。127人中涉及窝案串案的有89人,占到总人数的70%。犯罪人员通常内外勾结、上下串通、合伙作案,经常出现“查处一起案件,垮掉一个班子,牵出一串人员”的现象。

  除此以外,该类案件通常犯罪环节比较多。其中,征地拆迁领域仍是易发环节。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更加重视,支农惠农富农力度持续加大,此类案件逐渐向涉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支农惠农富农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基层行政执法等环节蔓延。而且,该类案件犯罪手段相对比较简单,多数犯罪人员借管理涉农公共资金便利“伸手捞钱”、公款私用。

  制度建设滞后和意识缺乏是首因

  一直以来,我市各职能部门坚持把防治腐败作为重点工作,缘何还有人以身试法?从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来看,意识缺乏以及制度建设滞后带来的监管漏洞是主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三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多点开花’的运行模式带来资金项目管理流程不统一、制度不具体、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易在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出现监管漏洞,增加了人为操作的空间。”检察官分析,现实中村书记、村主任等“说了算”的情况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其他村干部不敢监督或者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利益均沾”而不愿监督。同时,个别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对关键岗位的检查、评估、审计等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不合理的做法得不到及时纠正。

  除此以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缺乏也是该类案件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有些部门或个人将关键岗位、重大事项安排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临聘人员负责,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加强监控和加大惩防两手抓

  杜绝农民身边的腐败,首要的是加强监控,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系统集成”的原则,形成多级、多部门联动格局,避免资金分散、多头管理、监督乏力,强化资金监管。另一方面,乡镇(街道)要督促村级组织严格规范管理各项事务,特别是要将涉农惠民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内容。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涉农惠民资金申报、发放等审查。

  同时,还应该加大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惩防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涉农领域、重点岗位、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和用权规范,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依法加大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在此基础上,畅通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廉洁自律、依法履职。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屠春技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