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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车费“换”来两万元罚单 专车司机直喊“亏大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06 07:08:26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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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报讯(通讯员 应刘娜 陈圣 记者 薛曹盛)“收才收8元的车费,罚款却罚了我2万,以后再也不做这行当了。” 11月5日上午,刚缴纳完2万元罚单的小轿车司机陈某一脸懊恼。

11月4日上午,鄞州区运管所联合市运管局海曙运政大队在宁波火车南站周边开展“专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8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浙B.661HV的尼桑小轿车行驶到宁波火车南站南广场候车厅门口停了下来。当时车内司机和坐在副驾驶座的一名乘客同时拿出手机开始操作,这一举动被执法人员小郑察觉。他立即上前询问,原来司机陈某与乘客并不认识,双方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约定,从环城西路宇达名城上车开往火车南站。准备下车时,乘客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支付了司机陈某8元车费。在认定陈某从事非法营运后,执法人员将这辆尼桑依法予以暂扣。

陈某没有固定工作,前阵子听朋友介绍说做“专车”赚钱很容易,而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入行门槛低。只需自备一辆车价在10万以上的私家车就行,随时可以接单。

上周开始,陈某就在网上下载了一个打车软件开始从事“专车”生意,殊不知才刚做不到一个星期,就被运管部门查获。根据规定,陈某收到了一张2万的罚单。仅一个上午,联合执法队员在宁波火车南站查获了类似非法客运“专车”5辆。

鄞州运管提醒市民,非营运性质车辆不管是通过网络约租车平台还是路边扬招等手段从事有偿客运服务,只要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均认定为非法客运“黑车”,将依法受到严厉查处。此类“专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出行切勿只图一时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