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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大战已然打响 “剁手党”这些信息不妨看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11 07:07:27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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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维权

  淘宝上买到三无食品

  消费者获赔1万元

  今年7月,慈溪的方先生在淘宝网上一家卖即食海鲜的小店买了60袋香辣小吃,共计1083元。

  收到货,吃了一袋香辣小海螺和香辣蟹钳后,方先生才发现这些香辣小吃外包装上都没有标签、没有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没有食品保质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活脱脱就是“三无”产品。

  今年8月,方先生将淘宝商家告上了慈溪法院,要求解除和卖家的买卖合同,对方返还他1083元的购物款项,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他10倍价款10830元。

  开庭时,淘宝卖家陈某没有出现。

  慈溪法院认为,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是食品经营者应遵守的义务,陈某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最终全额支持了方先生的诉讼请求。

  “全网最低价”“销量冠军”

  算不算欺诈?

  今年5月,白女士在淘宝网一网店购买了14部索尼手机,共支付了3万余元。两天后,她收到其中一个订单的商品,还有卖家随手机赠送的礼包。白女士发现这些手机都没有中文厂名厂址,“因为不懂外文,不放心商品的质量,这手机和礼包我都不敢用。”白女士说,次日她便将14部手机全退了,卖家也将货款退还给了她。

  但白女士觉得事情不能就这么结束,她发现卖家存在诸多涉嫌欺诈的地方,“比如,卖家在网店展示页面上说自己的产品是‘全网最低价’、‘销量冠军’、‘大量现货,23时前付款当天发’等,但实际上,淘宝上价格比他低的、销量比他高的产品多的是,而且第二个订单卖家也没有当天发货,而是两天后才发货。”

  于是,白女士将卖家黄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赔偿她商品价款3倍损失共计10万余元,以及相应的维权费用。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卖家黄某均未出现。但法院认为,卖家在商品展示页面宣称“全网最低价”、“销量冠军”等信息,虽存在一定虚假,但这只是一种促销手段和广告语,且白女士在淘宝网完全能够根据网页上显示的“综合”、“价格”、“人气”等排名来进行相应判断,因此,卖家发布的上述信息客观上对白女士是否购买涉案产品影响不大,并不构成欺诈;至于发货时间和中文标识,与欺诈没有关联。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白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网购纠纷可以网上起诉

  作为马云背后的败家娘们,买买买之后,很可能是退退退。可如果走完淘宝流程,还退不了怎么办?和前年相比,网购维权多了一个渠道,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浙江法院在全国成立了首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https://www.yuncourt.com/portal/main/domain/index.htm,对剁手族也许有帮助。

  在没有这样的维权渠道之前,消费纠纷虽然大量存在于我们生活中,但真正因此上法庭的却少之又少,原因在于消费纠纷的金额不大,打一场官司却费时费力费钱,要请律师、收集证据、法院往返跑,还要有足够的耐心,经得住诉讼期间漫长的等待,总的算下来还不如认栽。

  但如果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起诉,很多需要跑腿的事情可省。比如,可以在线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授权委托手续,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即可完成起诉程序,并通过网上缴费。而且,网上法庭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这些都是证据),法院可以在线完成送达和开庭。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