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人才购房细则发布 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如何申报看这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09 16:36:59   稿源: 中国宁波网综合
0
报料热线:81850000、87000000  【 】 【打印

  大学生等各类人才的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又有新政策。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就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高级人才在甬购房补贴、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享受安家补助发放、购房补贴、公积金优惠政策等办理问题做了进一步规范。

  今年早些时候,市委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发布“人才发展新政25条”,未来5年宁波将在原有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基础上,新增5亿元专项投入“人才新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是对该政策的落实和细化。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最高可拿300万元

  自2015年8月12日起,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其中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县市区企事业单位需由县市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审核后),报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按有关规定发放。

  政策解读:对拔尖人才安家进行补助,早在2007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当时规定有关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给予50至150万安家补助。新的安家补助标准较“2007版”有大幅提升。顶尖人才最高可拿到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提高了150万元。

  新引进高级人才在甬购房补贴可再补贴15万元

  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高级人才,在已享受15万元安家补助基础上,自2015年8月12日起3年内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

  如何申报?

  市本级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3月、9月、12月可统一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申报。各县(市)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政策解读:高级人才补助有新提高。除了享受15万元安家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5万购房补贴。这也意味着,高级人才在宁波买房,总共可享受30万元的补贴。

  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享受购房总额2%补贴

  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不低于20%。

  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手续。

  购房补贴实行隔月发放,凡在当月申报的,经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与契税部门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于次月20日由受理单位直接拨付发放。

  政策解读:在购房补贴标准上,新政较2014年出台的《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4〕95号)的给予房价总额最高1%的购房补贴提高至少给予房价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购房面积不受限制。此外,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房,可在公积金贷款门槛、额度等方面有诸多优惠。

  提醒

  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

  《实施细则》享受对象所涉购房期限为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间,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实施细则》享受对象已按规定享受《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4〕9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65号)、《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671号)购房补贴政策的,在发放高级人才、基础人才、创客人才购房补贴时予以扣除。

  数据

  一年来已1.12万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优惠

  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政策实施一年来,受到了高度关注,截止到2015年9月20日,全市已经累计办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11348人,按人均1万元每人享受测算,预计发放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1.1亿余元;已办理博士购房贷款贴息申请185人,预计发放贷款贴息总额达1600余万。

  各县市区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据甬派客户端、宁波发布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