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0 08:06
漫画 章丽珍
离婚是不幸的终结吗?也许不是!镇海一名男子因妻子与人暧昧离婚,后来却发现养了7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为此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索赔抚养费和精神损害。前妻则反诉称,当初离婚是净身出户,如果前夫不养女儿,则要求重分夫妻共同财产。镇海法院几经调解未果,近日终于判决了这起纠结而狗血的案件。
从女儿口中得知妻子秘密
这对曾经的夫妻是重庆人,在镇海工作。男方姓王,是某轮船公司的机长,收入可观,年薪四五十万元。女方姓宋,是一家企业的会计,工作也稳定。
两人2002年结婚,6年后有了女儿,日子越过越顺,不久后又买了2套房、一部车,还有不少积蓄。
由于工作关系,王某常常要出海,在家的时间并不多。2013年1月,王某结束了一次远航,打算在家好好陪陪妻女时,却从5岁的女儿口中得知了一个惊人秘密。
女儿告诉他,妈妈最近经常和一两个叔叔来往。王某强忍住怒气,偷偷观察了妻子一段时间,的确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在王某觉得手中的线索足以说明一切时,他跟妻子摊了牌。
同年8月,两人到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负担,女方净身出户,价值约27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
养了7年竟然不是亲生
刚和妻子离婚,亲友间的风言风语就传到了王某耳中,说他女儿长得其实不像他。
一开始王某并没放心上,可是听得多了,他越来越不安。2014年7月,王某带着女儿到了杭州,在一家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拿到报告那一刻,对王某来说,可谓晴天霹雳,养了7年之久的女儿竟然真的不是他亲生的。
王某咽不下这口气,2个月后,他将前妻宋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让宋某返还抚养费,并赔偿其精神损害。
这次,宋某不像离婚时那么爽快了。她不甘示弱,反诉了王某,要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理由是,女儿当初约定由王某抚养,现在王某不再抚养了,离婚协议无效,应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考虑判男方给付50万元
开庭后,法官组织了几次调解,双方谁都不肯退让一步。
王某态度坚决,“离婚协议是宋X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净身出户。何况,她提出重新分割夫妻财产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的撤销期限,我的财产一分都不会给她”。宋某也寸步不让,“当初约定女儿由他抚养,我才放弃了全部财产,现在他不抚养了,我的财产我要拿回来!”
主审法官认为,宋某是婚姻的过错方,王某是受损害者。王某的请求应予以支持。而宋某主张撤销离婚协议无法律依据。因为离婚协议是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法有效,而且,宋某在离婚一年后对财产提出反悔,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但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往往牵连一起,并在离婚时一并处分。在出现抚养关系重大变更的法律事实面前,原离婚协议约定的全部财产归王某,若不适当予以调整,则显失公允、缺乏合理性。
最后,法院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酌情判决王某支付给宋某共有财产折价款50万元。据悉,王某和宋某均服判息讼。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实习生周林晔
通讯员巍 子
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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