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6 09:58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海曙纪委对春节期间违反规定的6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3家,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2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家。
海曙严查快处违纪行为,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反“四风”问题,做到有责必究,严肃查处。其中通报批评2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年度考核中扣分1人次,扣发绩效工资2人次,调离工作岗位1人次。
“作风建设时刻紧盯,尤其是节日节点。”海曙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庸官懒政”、紧盯作风效能,把作风建设变为常态,纠正“四风”一寸不让。在节日期间,海曙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效能建设”、“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管理”、“私人会所”、“发放节礼”等五个方面问题,分解细化为11项具体任务,确保每项检查“有路径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共组织了1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分组分片对全区33家机关单位和办事服务窗口、10家公车保留单位、7家文保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
据介绍,下一步,海曙将建立交叉检查机制和分片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力度,形成“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共识和态势。宁波晚报记者滕华通讯员毛一波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