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4 09:04
中国宁波网讯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但说看就能去看吗?“年假难休”“长假拥堵”等问题依然是摆在“说走就走的旅行”前面几道难以逾越的坎。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一份文件激起很多人内心的“涟漪”。其中提出的“2.5天休假”一时间登上各媒体头条。
不过,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这是国家首次提出“2.5天休假制度”的意见,但由于是意见,所以在贯彻和执行上缺乏刚性,很多地方仍停留在纸面。应进一步制定相关细则,将其作为一项制度全面实施。
这份《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国家旅游局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也进一步明确,要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那么,什么才是“有条件的单位”?郑坚江说,鼓励性的意见在贯彻执行上存在难度,各地对“有条件”的理解也会有很大偏差,容易造成“该休不休”的争议。只有全面实施、刚性落实,方能使政策不走样。
虽然从2008年开始,我国就已开始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目前带薪休假制度在不少单位里依然只是“纸上福利”,“2.5天休假制度”则可视为带薪休假制度的“优化方案”。
“多出的半天假期不仅能让人尽可能地享受一个完整的周末,对工作进度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反而可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在工作期间的效率,激发工作热情。”郑坚江说。
除了提升职工幸福感、提高休闲度假的质量,弥补带薪休假执行不力的假期不足,在郑坚江看来,实施“2.5天休假制度”,还有不少意义,譬如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旅游业逆势增长,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他建议,休假制度涉及方方面面,不能单靠旅游部门的推动,应该作为国家政策予以实施。在目前尚无改变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实施季度性“2.5天休假制度”,以满足当前国家法律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在条件成熟时,全年推行。(东南商报 记者 张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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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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