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07:3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王舜毕)日前,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两起以省级海事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海事行政案件。原告方均为宁波市江北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被告分别为浙江省海事局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据了解,宁波市江北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先后向浙江省海事局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申请船舶抵押登记信息和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信息的公开,两行政机关虽然根据其申请公开了相关信息,但该公司认为两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与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一致,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行政机关按照其申请的事项履行公开信息的职责。此两起案件法院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办案法院介绍说,近年来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呼声越来越高,期望值也很高,但就当下的信息公开情况看,主要还存在着发布信息不主动更新不及时、公开渠道单一流于形式、“公开的不关注,关注的不公开”等问题。
法官提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需要门槛,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相关部门不受理,可以到法院起诉。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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