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08:24
纳税人扫描二维码便可获取涉税资讯。(董娜杨宁摄)
董娜 施斌 周承颖
某公司的“新手”会计小李第一次来到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一开始,她对办税流程一头雾水,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使用手机扫描一旁的“二维码”图标了解办税流程和需携带的资料。小李用手机扫描了“税务登记-税务变更”业务的“二维码”后,在“办税流程”栏目中选择了“报送资料”项。仔细阅读内容后她明白了,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业务只需带上公章、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无需审批流程,在窗口立等可办。不一会儿,小李就顺利办完了所有涉税事项。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市国税部门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加快实施“互联网+税务”,推出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该服务是指制作并在办税服务厅、国税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等多种渠道放置“二维码”图标,纳税人通过扫描相应业务的“二维码”,即可在手机等移动终端获取办理该项业务的基本流程等信息。
在今年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的过程中,市国税部门针对部分纳税人不熟悉申报流程等实际问题,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分行业精心编制营改增纳税申报指引、税负测算表填写指南、申报表填写表样等,并制作“二维码”在市国税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供纳税人自主熟习各项政策。
目前,市国税部门推出的“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涉及“全国统一事项”和“地方适用事项”,共计129个事项,涵盖服务对象、业务描述、政策依据、受理部门、办理时限、报送资料、基本流程等七方面信息,基本实现日常涉税业务的全覆盖。其中,“全国统一事项”共计110项,包括税务登记20项、税务认定27项、发票办理11项、申报纳税23项、优惠办理4项、证明办理25项,其二维码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地方适用事项”共计19项,包括开具《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内容,其二维码由市国税部门发布。下一步,市国税部门将根据具体业务变化定期增减和修订业务内容。
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除了“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免填单”服务外,市国税部门还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例如,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部门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以征代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则上按月申报,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则采用按季申报的方式。
编辑: 杜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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