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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关于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的决定全文刊发
稿源: 宁波日报   2017-01-12 06:32: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从严锻造“宁波铁军”

  六、锻造干净干事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

  干净干事廉洁过硬,就是恪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榜样。

  1.从严从紧管理监督干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严格执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持续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和落实谈心谈话、专项约谈制度,严格执行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调查、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和工作纪实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和“凡提四必”要求,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防范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作用,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深化立体化廉洁教育体系建设,突出干部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审计机关的依法审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批评建议制度。深化“四风”问题“大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督促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七、落实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的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四铁”要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把抓班子强队伍作为重中之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要严格落实“双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担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强化考评督察。将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核督察、巡视巡察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据。严格实施所有有用人权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定期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有力的,要充分肯定;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力,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班子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党规党纪严肃问责追责,对不敢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的要反向问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功经验和优秀干部典型,激励各级干部苦干实干、敢闯敢拼、奋发奋进,推动形成“群狮争先、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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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

宁波市委关于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的决定全文刊发

稿源: 宁波日报 2017-01-12 06:32:00

  六、锻造干净干事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

  干净干事廉洁过硬,就是恪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榜样。

  1.从严从紧管理监督干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严格执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持续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和落实谈心谈话、专项约谈制度,严格执行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调查、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和工作纪实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和“凡提四必”要求,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防范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作用,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深化立体化廉洁教育体系建设,突出干部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审计机关的依法审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批评建议制度。深化“四风”问题“大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督促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七、落实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的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四铁”要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把抓班子强队伍作为重中之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要严格落实“双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担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强化考评督察。将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核督察、巡视巡察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据。严格实施所有有用人权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定期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有力的,要充分肯定;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力,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班子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党规党纪严肃问责追责,对不敢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的要反向问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功经验和优秀干部典型,激励各级干部苦干实干、敢闯敢拼、奋发奋进,推动形成“群狮争先、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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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