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08:06
2017年4月11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王勇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徐能摄)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勇
各位代表:
我受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克难奋进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与时俱进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有为,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人大建设续写新篇章
常委会紧紧围绕人大工作新使命,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
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使命感,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树立一线意识,保持一线状态,展现一线作为。届初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履职勤政为民、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召开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届中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科学谋划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举措,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意见,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重要政治保障。针对薄弱环节,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决定工作实现重大突破。抓实抓好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人大行权履职的有效方式,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
强化履职保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增设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常委会组织保障更为有力。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共制定修改制度规范39项,其中新制定28项,常委会履职制度更加健全。建立人大与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对接机制,加强各工作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人大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撑、营造良好氛围。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88次。
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报请市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两个指导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力度,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注重发掘提炼和总结推广基层人大有效做法,在全省率先出台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推进票决制工作在乡镇层面实现全覆盖,并在部分区县(市)实施。制定关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五年来共邀请638位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参加重大监督活动。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
常委会主动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切实强化立法对全市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五年来,共制定法规11件、修改(修订)11件、废止2件,调研论证立法项目52件,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立法任务。
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及时启动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工作,强化立法工作制度保障。围绕改革发展需求和全市中心工作,制定并适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充实年度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加强立法组织协调,改进法规草案起草机制,提前介入、全程把关,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立法队伍建设,成立立法研究中心并启动运行,建立64名由各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至36家。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形成立法工作机构、市人大代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等五方面立法力量,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认真制定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做好年度立法工作。为促进我市重点开发区域的建设和管理,固化先行先试成果,制定杭州湾新区条例,修改大榭开发区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新期待,加快城乡建设与管理的立法步伐,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修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修改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为提高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推进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献血条例。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人民调解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满足市民多元化教育需求,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接力打造了一套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系列化法规。
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效果。坚持把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出台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办法,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商、立法咨询、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拓宽立法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首次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表决,开启了我市人代会实体性立法的先河。通过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走进代表联络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反馈意见建议2788条次,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市人代会高票通过。首次将代表议案中的立法建议转化为当年立法项目,先后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视发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公众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办法,扩大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做好法规宣传解读,适时废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实施成效检验立法质量,借助第三方力量,有重点地对6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三、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常委会首次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确立“立足于帮、着眼于促”的监督理念,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社会重大关切,突出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两条监督主线。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6项,组织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67次,开展专题询问4次。
着力助推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开展“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专题监督,督促政府加快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进一步简政放权。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听取企业减负工作汇报,推进实体经济降本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深入开展查找短板专项活动和“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共汇总收集短板问题125个、补短板意见建议306条次,为市委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围绕港口经济圈建设,开展系列监督活动,听取梅山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推进城市国际化等情况报告,助力打造我市对外开放大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开展重点工程视察,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深入调研“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我市新一轮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县人大联动开展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集中视察科技创新平台、科普教育基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建设情况,每年审议节能降耗工作,督促政府深入贯彻市委决策,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围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修订完善预算审查监督若干规定,加强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运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预决算等重点监督,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在全国率先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决算纳入人大监督范围,预算监督实现全覆盖。
着力促进美丽宁波建设。坚持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贯穿一届的监督主线,一以贯之,接续推进。以开展建设生态市决定作出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为契机,实施专项检查,作出专项决议,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议落实情况、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工作等两次专题询问,听取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渔场修复振兴“一打三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汇报,督促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治水”、“治气”两个重点,深入全市各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环境保护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执行情况检查。市县人大联动监督防洪排涝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集中视察城市内河管理及排水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把提升城市品质作为“美丽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首次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多规融合”、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促进城市形象和品质“双提升”。
着力回应重大民生关切。突出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住社会关注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坚持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贯穿一届的另一条监督主线,持续深化,跟踪问效。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检查,围绕“五放心一安全”工作进行首次专题询问,组织小餐饮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题审议,对本届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团,扩大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调研,听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医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等情况汇报,督促市政府强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系统推进我市医改向纵深发展。高度关注养老服务工作,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视察、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督促市政府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消防法实施等情况的视察检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视察调研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工作,推动各方面社会事业发展。
着力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打好司法监督“组合拳”,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每年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监督新形式,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通过市县联动等多种形式,深化评议内容,提升评议效果,促进司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重点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组织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专题询问,审议监督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工作情况,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五年来,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79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83件(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坚持依法行权、规范有序,决定和任免工作凸显新成效
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提升人大行权履职整体成效。
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改革创新、严格执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等决议决定。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作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决议决定。为深化法治宁波建设,作出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等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出台市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意见。为擦亮“宁波帮”金字招牌,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作用,3次作出决定,共授予36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49项。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宁波海事法院等沟通联系,建立决定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决定工作年度计划,决定工作更加精准有效。以督办代表建议的方式,督促落实荣誉市民各项礼遇和有关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荣誉市民关注的重点问题。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证。修订人事任免办法,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对接,提升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4人次,其中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241人次,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21人次,任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人员322人次。出台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程序规定,规范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程序,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有序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实施。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分别制定人代会、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精心设计宣誓仪式,规范宣誓程序,组织宪法宣誓9批38人次,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五、加强机制建设、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坚决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专门意见、建立协调机制、召开系列会议、抓好试点示范、组织专项督查等途径,依法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下,及时有效解决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给换届选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精心部署、强化协同,扎实做好市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任务,共选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487名,区县(市)人大代表2535名,乡镇人大代表5496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充分肯定,多家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指导各区县(市)人大依法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
深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两联系一发挥”制度,安排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37名市人大代表。加强网上网下代表联络站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出台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意见,推进落实五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在担任人大代表的市级领导带头示范下,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走进代表联络站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联络站联系群众的桥梁和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573个代表联络站、27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了“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重实效”的目标。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制度,设立53个社情民意采集点,定期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分析。五年来,共组织1657人次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6016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49条,其中转化为代表建议359件。
不断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三着力、三提升”活动,不断健全多元督办体系,努力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修改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代表会前视察调研,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的17项议案和3068件建议,均按规定办理完结。对12件经两次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建议和两件代表多年重复提出未解决的建议进行第三方评估,对1606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过不懈努力,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实现逐年提升,去年达39.28%,再创历史新高。
切实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积极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推进“五水共治”、“监督已治理的河”、“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等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服务中心、助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事先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会制度,定期开展代表“走进部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快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来,共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9次,组织263名代表走进26个部门,邀请231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25人次参与常委会各类活动。重视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五年来,共组织开展代表培训11次、参加培训1220人次。健全代表激励机制,积极推广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做法,组织开展“倾情为民、忠诚履职”代表履职风采主题宣传,极大地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
回顾本届五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方向、忠诚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从人大自身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结合点,努力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
——必须始终坚持依靠代表、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代表进联络站接待群众,听取民意、反映民情、纾解民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民生民利。
——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民主集中、科学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做到法定程序不走样、民主决策有保障,努力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推进人大行权履职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必须始终坚持传承发展、创新有为、积极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工作原则,立足宁波实际,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积极探索行权方式,固化推广创新成果,着力彰显人大工作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各位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以及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本届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同市委要求、时代使命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决议决定落实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目标定位,为宁波今后五年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相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这一总要求,推动实施“六化协同”战略,为把宁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我们向新一届人大建议:
一、坚持高标看齐,始终坚定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高标看齐,严明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大行权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新路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二、坚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法定职权。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围绕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要求,适时召开人大立法三十周年纪念座谈会,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争取每年选择一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或重点领域法规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表决,着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精准化、系列化地方法规。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法律法规执行难点和社会民生重大关切,明确主线、突出重点,精心选题、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探索创新,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深入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
三、坚持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彰显代表履职作为。加大代表服务保障力度,分层分类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搭建便捷有效的代表活动网络,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化网上网下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和运用,完善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围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城乡环境整治、“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Ⅴ类水等全市中心工作,精心策划代表主题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更加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不断深化第三方评估等有效做法,确保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稳步提高。
四、坚持行稳致远,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践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结合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和特点,深入推进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能力水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适时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专题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健全与上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与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对接做法。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市)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前瞻性研究,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拓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总结提炼推广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和特色亮点。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民寄予的期望殷切而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务实担当、奋发作为,与时俱进、勇立潮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原标题: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