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08:0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徐敏)今天,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7年小学招生政策出台。今年,高新区所有学生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值得一提的是:“住户一致”的学龄儿童,如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教育文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学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未迁入的学龄儿童,由教育文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如该房产已有其它家庭的孩子在我区就读,将不再安排就读。
高新区今年招生有什么变化?记者了解到:因区划调整,2016年贵驷街道教育纳入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理,作为过渡期,执行镇海区招生政策,2017年区内实行招生政策一体化。
今年,高新区将统一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宁波国家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优化招生服务方式,实施招生规范管理。该报名平台于4月25日-5月5日开放,为高新区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便利。在高新区有户籍、房产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学龄儿童家长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进行网上报名。新生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有高新区户籍或房产的家长无需提供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由学校或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家长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统一到相关部门查验和审核;外来务工人员无需到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出具社保和居住记录相关证明,由学校和区教育文体局根据网上相关信息统一到相关部门查验。
针对区域适龄儿童户籍人口持续增长,个别学区生源满额的现象,今年将加大对入学条件的严审,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严格执行“有房有户按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有序录取”,“住户一致按学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一个家庭地址六年内只接纳一户家庭的孩子就读”等政策,招生录取办法更加细分化。
高新区GX03地块翔云小学(暂名)已在建设中,学校建成后,将对高新区小学教育服务区招生地段进行适当调整。
相关链接一:
怎么录取?
学校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户口簿户主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且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但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且父母在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
3.学龄儿童父母双方在高新区、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内无私有住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及住房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4.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及住房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该批次未录取的学龄儿童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文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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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怎么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申请在高新区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父母双方在高新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7年4月底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网上连续居(暂)住记录已有一年以上,且至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持有居(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地址相符;
(2)父(母)在高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17年4月底已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3)父(母)在高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4)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高新区街道计生办出具的《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学龄儿童父母凭双方身份证、居(暂)住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国统一蓝色本)、户籍地县(区)级卫生和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现(居)暂住地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孕环情况检查报告单到现(居)暂住地街道计生办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5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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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