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春节将至,不少人会把海参、燕窝等滋补品作为节日礼物馈赠给亲朋好友。还有些人会趁着出境旅游或通过海淘方式购买海参、燕窝等物品。但你知道吗?这些物品是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的!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诸如海参、燕窝和肉肠等大家过年喜欢采购的物品都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以防病原微生物的传入,引起重大疫情,甚至危害人类健康。还有人喜欢购买一些鲜活植物,用作节日的装扮,而这些植物除了会携带植物病虫害,还会引起生物物种入侵,对我国生态安全造成威胁,如众所周知的松材线虫、一枝黄花等,所以这些也是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
非法携带或邮寄海参、燕窝等禁止进境物,不仅经济上蒙受损失,还可能“锒铛入刑”。2017年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物品的,将予以立案追溯。
据统计,2017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宁波邮路口岸共查获41批次非法邮寄进境的海参、燕窝等滋补品,已依法处理。在此,宁波检验检疫局温馨提醒,请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要携带或邮寄禁止进境物入境。
何宗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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