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口贴满了解除合同通知单
柠檬树装饰公司内部
近日,媒体关注了宁波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跑路,100余位业主装修款被卷跑的事情(相关新闻: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跑路 已知欠款已有千万元)。昨日,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将企业录入工作警示信息,并且邀请公益律师向受损业主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向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追讨欠款。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不像一个正常的装饰公司,其盈利经营模式令人不齿,常在合同中暗藏“陷阱”,以此“坑”消费者。
事件进展
30名业主登记损失270万
将涉事公司录入工作警示信息
这两日,宁波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迟迟没有出现解释跑路一事,也没有派人出面与业主进行沟通。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不断地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截至22日中午,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已接到30名主反映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跑路一事,涉及金额约有270余万元。据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23日表示,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召开了会议商讨解决办法。“会议明确将该企业录入工作警示信息,防止对方注销,变更公司。”该工作人员介绍,此外,聘请公益律师向受损业主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向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追讨欠款。“诉讼是比较快的途径,可以查到对方名下资产,从而快速帮助业主拿到欠款。”该工作人员解释。
再探事发地
门口贴满解除合同告知书
有装修拖延半年未开工
除了向监管部门投诉外,还有部分业主抱着试试看心理,前往柠檬树装饰公司等待答复,但他们并没有等到公司的任何回应。
23日上午,在鄞州区滨江商业广场内的柠檬树装饰公司所在地,受损业主将大大小小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贴满了公司的玻璃大门,约有20余份。从这些告知书中,记者发现,柠檬树装饰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拿到首付款后,并没有立即开工装修,而是采取了“拖延战术”。其中,有一份通知书中写道,柠檬树装饰公司与业主约定2017年12月6日开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经业主多方催促,直至5月18日,该公司仍无施工行为。
除了拖延不开工外,还有部分业主的通知书内反映装修工程只进行了一半,再也没有回音。经过粗略统计,大约有20多张通知书贴在玻璃门上,业主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装修款。
透过厚实的玻璃门,木质地板上撒落着几封邮件,并没有拆封。办公区域滞留着部分办公用品和设备,一边的小桌上还遗留着水瓶和泡面盒,仍能看到未吃完的食物与饮料残留其中。由此可见,当日公司关门歇业是何其匆忙。
那么,宁波柠檬树装饰公司的平日经营状况如何?记者来到滨江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处。“很突然就关门跑路了,根本没有任何通知。”当问及详细情形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情况反映给了属地派出所,可以向他们进行咨询。
业内揭秘
先用低价接来业务
后靠合同“陷阱”坑业主
广场物业管理处没有透露柠檬树装饰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市民陈先生说出了他对柠檬树装饰公司的印象。
陈先生是宁波一家老牌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对于这家成立半年多就“跑路”的公司印象,陈先生首先想到的是“不诚信”。
“这家公司一直以‘低价’闻名,其开出的整体装修价格要比同行低20%左右。”如此低廉的价格让不少老牌装饰公司一直猜不透其盈利模式,直到陈先生他们拿到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后,才发现里面的“猫腻”。
按照装修业的行情,装修工程分“全包”装修和“半包”装修。据陈先生介绍,“全包”装修是指材料带安装都交给装饰公司负责,业主根据合同约定付全款待装修完毕后,拎包入住即可。
“‘猫腻’就出在这里,柠檬树装饰公司只承接“全包”装修,而且在合同约定中,偷偷加入了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只负责‘全包’地面,不负责墙面。”据陈先生透露,在签合同时,大部分业主不会细看合同,直接签字。装修时房屋会出现诸如地面已经装修完毕,墙面却没有动工的情况。因此,有不少业主提出质疑时,柠檬树装饰公司会振振有词告知,合同有效,自己无责。届时,业主为求完工,只能忍气吞声再掏腰包将剩余工程装修完毕,其所付出的装修款要超过之前的约定款项。
对此,还有业内人士透露,柠檬树装饰公司之所以要求业主付装修全款的80%作为首付款,其目的就是拿这部分款项去开分店,在短时间内达到一定规模,然后吸引风投。一旦后续经营出现异常,该公司只能拆东墙补西墙,直到资金断裂。
律师说法
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并申请查封资产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层面上,又当如何处理?记者昨日采访了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华,其表示,对于此事,消费者需要分两个层面看待。
第一个层面,如果柠檬树装饰公司负责人明知自己经营不善,还在继续向消费者收取装修款,然后消失,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种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就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个层面,消费者支付装修款后,柠檬树装饰公司没有遵照装修合同的约定,履行装修义务,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对该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其资产。 记者徐晨冰文/摄
原标题:“柠檬树”被市场监督部门“锁定”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