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批准2018年市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余红艺讲话
朱勤锋/摄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25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批准2018年市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翁鲁敏、王建康、胡谟敦、王建社、俞雷及王霞惠出席会议。宋越舜、黎伟挺、刘长春、陈仲朝、李关定、叶双猛和周招社、戎雪海、陈惠明及市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和废止《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2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该法规草案将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提交今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节能降耗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重点、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城区河道治理、食品安全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宋越舜提出的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余红艺对做好下半年市人大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抓进度,提高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思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强化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依法行权;要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强化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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