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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土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矛头指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0-04 07:33:20 报料热线:81850000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启动,要求是到年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0%,闲置土地面积下降20%。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于2019年1月7日截止。

  具体来说,在“批而未供”土地方面,要求是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面积下降20%;2015年以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5%;2006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和2018年之前单独选址报批、违法补办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原则上消化处置利用完毕。确保到2018年底,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控制在73300亩以内。

  针对闲置土地,要求是截至今年6月30日,已供应建设用地中,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认定标准,现状为闲置的土地,处置完成40%,闲置土地面积下降20%。其中,列入例行督察的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达到85%以上。

  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闲置土地典型案件进行挂牌,公开曝光,督促完成处置。同时,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处置不力、整改缓慢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开展约谈,督促整改。

  对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任务或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区县(市)政府,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并视情问责。同时,在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指标时,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计划指标基础上,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两项任务均完成的区县(市)由市政府视情进行奖励。(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陈芳)

原标题:我市启动土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土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矛头指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0-04 07:33:20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启动,要求是到年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0%,闲置土地面积下降20%。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于2019年1月7日截止。

  具体来说,在“批而未供”土地方面,要求是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面积下降20%;2015年以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5%;2006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和2018年之前单独选址报批、违法补办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原则上消化处置利用完毕。确保到2018年底,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控制在73300亩以内。

  针对闲置土地,要求是截至今年6月30日,已供应建设用地中,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认定标准,现状为闲置的土地,处置完成40%,闲置土地面积下降20%。其中,列入例行督察的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达到85%以上。

  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闲置土地典型案件进行挂牌,公开曝光,督促完成处置。同时,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处置不力、整改缓慢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开展约谈,督促整改。

  对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任务或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区县(市)政府,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并视情问责。同时,在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指标时,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计划指标基础上,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两项任务均完成的区县(市)由市政府视情进行奖励。(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陈芳)

原标题:我市启动土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