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后,无论是卖保险还是买保险,弄虚作假将被记入“黑名单”。近日,宁波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支持开展保险信用大数据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险信用大数据平台,基本实现公共信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车辆交通、二手车、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六大类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
按照试点方案,我市相关部门将在宁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全面采集保险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并逐步接入外部信用数据,建立行业共享机制和标准。开展“信用+保险”创新应用,通过新技术手段,支持保险机构优化经营决策和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开发适合宁波经济社会特点的区域性保险产品,有效延伸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范围。完善行业信用自律管理,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行业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消费者诚信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履行诚信义务,防止和抑制欺诈行为发生。
近年来,宁波保险业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波车险行业服务承诺》《人身险业服务评价》《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等一系列信用评价机制。(记者张正伟)
原标题:到2020年我市将初步建成保险信用 大数据平台,实现六大类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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