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合谋用假身份证去饭店应聘
服务员复制信用卡信息受审
去饭店应聘服务员,不看工作待遇、工作时间,只看哪家饭店方便复制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偷看密码,以克隆其信用卡盗刷套现。5月20日,女子杨某因涉嫌盗取信用卡信息罪,在北京西城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伙同朋友易某(另案处理)共谋在北京市西城区鸭匠饭店德外店、朝阳区京味斋奥体店等地,使用虚假身份应聘担任服务员,并利用帮助顾客结账之机使用随身携带的磁条卡侧录器秘密读写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偷看并记录信用卡密码。杨某伙同易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计窃取信用卡信息两条,经银行卡检测中心检测,将其中一条信息写入磁条卡,被写入的磁条卡将具备向发卡机构发起消费支付、转账结算等全部或部分交易的功能。
今年刚19岁的杨某是广东人,去年12月4日,她来北京找到朋友易某,两人决定合谋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赚钱”,并约定“如果读取到了信息,他们就回到广东老家,再找其他人把钱套出来,二人五五分账”。第二天,杨某二人开始四处应聘餐厅服务员。在朝阳区某餐厅,杨某和易某各自窃取到了一条信用卡信息。半个月时间里,杨某共应聘了4家饭店,如果发现在一家店里无法对客人下手,则立刻换另一家。
2018年12月20日,易某因用侧录器偷刷信用卡信息,被客人当场发现并报警,被公安机关抓获。“我们事先有约定,每天晚上回来通一下电话,如果打两次还没人接,就不要再打了。”杨某说,当天自己给易某打电话却无人接听。随后,杨某就把假身份证等一同冲进了马桶销毁证据。5分钟后,她在西城区 的旅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调查,侦查机关获取了杨某伙同易某窃取两条信用卡信息的相关证据。
在法庭上,杨某对自己窃取信用卡信息的罪行认罪。经调查,3年前,年仅16岁的杨某就因为用侧录器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在上海被抓过,只不过当时她还未成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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