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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冒充公检法诈骗再次“轰炸”宁波 环比上升144.44%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5-28 18:26:30报料热线:81850000

  记者 佘蕙

(资料图)

  今天下午,据宁波市反诈中心消息,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再一次“轰炸”宁波,让人防不胜防!

  近一周,冒充公检法诈骗发案22起,发案量环比上升144.44%,损失金额环比上升81.79%,诈骗分子多使用改稿软件冒充社保局,要求进行资产审核为由实施诈骗。

  宁波的朱小姐,在5月27日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重庆社保的工作人员,说有人用她的社保卡涉嫌非法消费,需进行资产审核。

  这是典型的开场铺垫。

  接着,一名自称 " 武汉公安民警 " 的人,和她联系上,并要朱小姐加他 QQ 号。

  骗子的 " 马脚 " 露出来了:在处理公务时,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主动要求加相关当事人的 QQ 或微信;真要犯了事的话,那会直接上门。

  加了好友后,这名 " 陈警官 " 称:朱小姐已涉及到诈骗,如果不尽快解决的话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财产,甚至强制收押。

  这也是个 " 马脚 ",因为完全不符合办案程序。

  可能为了 " 证实 " 他的这种说法,这名 " 陈警官 " 又发了一张 " 警官证 " 照片,还有一张抬头为 " 北京市第一人民检察院 " 的 " 刑事逮捕令 。

  这漏洞就大了,连大象都能钻得进去。

  首先,根本没 " 刑事逮捕令 " 这种说法,要有,也是 " 拘留证 ";

  第二、就算是拘留证,也不可能是检察机关发出,而应该是公安机关;

  第三、这张拘捕证上,落款印章是 " 北京市检察执行处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命令官印 ",检察机关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机构,就算有,那也在法院。另外,公文印章也根本没 " 官印 " 这种说法。

  套路分析

  第一步  骗取受害人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并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之后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XX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XX案件,并称会有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警官与其联系。

  第二步  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 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 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办 理网银以便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

  第三步  要求受害人转账

  当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反诈提醒

  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接转电话。而且公 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或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0574-81234560报警。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预警!冒充公检法诈骗再次“轰炸”宁波 环比上升144.44%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5-28 18:26:30

  记者 佘蕙

(资料图)

  今天下午,据宁波市反诈中心消息,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再一次“轰炸”宁波,让人防不胜防!

  近一周,冒充公检法诈骗发案22起,发案量环比上升144.44%,损失金额环比上升81.79%,诈骗分子多使用改稿软件冒充社保局,要求进行资产审核为由实施诈骗。

  宁波的朱小姐,在5月27日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重庆社保的工作人员,说有人用她的社保卡涉嫌非法消费,需进行资产审核。

  这是典型的开场铺垫。

  接着,一名自称 " 武汉公安民警 " 的人,和她联系上,并要朱小姐加他 QQ 号。

  骗子的 " 马脚 " 露出来了:在处理公务时,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主动要求加相关当事人的 QQ 或微信;真要犯了事的话,那会直接上门。

  加了好友后,这名 " 陈警官 " 称:朱小姐已涉及到诈骗,如果不尽快解决的话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财产,甚至强制收押。

  这也是个 " 马脚 ",因为完全不符合办案程序。

  可能为了 " 证实 " 他的这种说法,这名 " 陈警官 " 又发了一张 " 警官证 " 照片,还有一张抬头为 " 北京市第一人民检察院 " 的 " 刑事逮捕令 。

  这漏洞就大了,连大象都能钻得进去。

  首先,根本没 " 刑事逮捕令 " 这种说法,要有,也是 " 拘留证 ";

  第二、就算是拘留证,也不可能是检察机关发出,而应该是公安机关;

  第三、这张拘捕证上,落款印章是 " 北京市检察执行处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命令官印 ",检察机关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机构,就算有,那也在法院。另外,公文印章也根本没 " 官印 " 这种说法。

  套路分析

  第一步  骗取受害人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并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之后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XX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XX案件,并称会有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警官与其联系。

  第二步  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 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 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办 理网银以便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

  第三步  要求受害人转账

  当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反诈提醒

  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接转电话。而且公 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或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0574-81234560报警。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