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时45分,高速交警巡逻至甬台温高速往台州方向1555公里处(宁海收费站附近,离宁海服务区2公里)时,发现一辆红色集装箱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亮着危险报警闪光灯,但驾驶员未在后方采取任何安全警示措施,十分危险。
交警见此情况,立即开启警报并将警车停在该车后方示警,并迅速上前进行查看。只见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戴着耳机坐在驾驶室,正听着音乐,一脸惬意的样子,全然没有发现交警站在车前。
交警敲打车窗,对方才有所反应。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并不是该车的驾驶员,他姓王,是负责跟车的。那驾驶员是谁,去哪儿了呢?
王某称,该车驾驶员姓宋,他从这里跑去宁海服务区找手机了。原来,宋某王某两人中午在宁海服务区的餐厅吃午饭,饭后发车行驶一段路后,宋某想起要给货主打个电话,但在车内怎么都找不到手机,这才意识到可能把手机落在服务区餐厅了。
在交警和王某交谈时,宋某来电话称,他已经找到了手机,现在搭一辆小车过来。很快,警车后方就停下了一辆小车,一名男子下车后立即跑过来。
“交警同志,不好意思,我马上把车开走!”宋某对交警说。
交警反问他:“遗失手机为何不向高速交警报警求助,而是选择这种危险的方式?”
宋某不好意思地回答,当时发现手机不见了,非常着急,就没想那么多,索性将车辆开到应急车道停着,嘱咐王某看好车子,就去找手机了。这一路狂奔了2公里,才赶到了服务区。
交警对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如果发现遗失物品可以拨打12122高速交警报警电话进行求助,切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更不可在高速上跑步2公里去寻找。这样不仅违法而且很危险。
最后,交警依法对宋某的违法停车行为给予记6分、200元的处罚。(宁波晚报记者王思勤通讯员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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