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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对警察喊“是想要直接在大街上强奸我吗” 然后...
稿源: 新闻晨报微信公号   2019-06-30 20:50:51报料热线:81850000

  横穿马路被处罚拒不配合

  6月21日晚上6时15分许,天还大亮,上海长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李超韵在兴义路、古北路路口交通执法时,发现四名女子在路口东侧横穿马路。

  民警见状,立即将横穿马路的四个人拦下来,要求她们出示身份证件,配合执法。

  其中两位女子在了解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当即配合民警执法。

  但另外一对母女则表示质疑,这位母亲表示自己第一次横穿马路撞见执法,试图向民警求情,女儿章某则劝母亲“不要与他争论”,并声称:“换成美国护照就没有这个关系,因为这个国家是没有什么法律可言的。”

  随后,民警再次要求违法行为人出示身份证,章某表示未携带身份证,并故意谎报姓名:“我姓张,弓长张。”

  由于对方提供的是假身份信息,民警无法通过PDA核查其身份,耽误了时间。

  此时,母女俩试图离开,执勤交警在劝阻无效后对其喊话:“如果你还要强行离开,民警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不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

  这时,章某拿出手机对着民警边拍边问道:“所以,你是要强奸我吗?你是想要直接在大街上强奸我吗?”

  “现在民警要求你到警车前站好,请你配合民警执法,注意你的言辞。”交警李超韵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了这段对话。

  直到增援民警到场,经现场法制教育,章某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并表示自己是在“过激”的情况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向民警道歉并配合执法。

  经民警核查,章某已有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交通违法人章某处以20元人民币的罚款。

  网络发帖攻击执法民警

  然而,章某的怨气非但没有消减,反而化作了攻击民警的网络暴力。

  6月22日晚6时30分许,她在知乎上发表文章《碰到恶势力人渣警察该如何是好?!披着警衣的禽兽,我们又该如何自保?》肆意诋毁执法民警,并杜撰称:“披着警(察)制服的衣冠禽兽,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谋取个人私欲,并为之情绪发泄。在街边非法占用公民时间,收集个人身份信息(专挑女性,且容貌姣好者)并假借设备联网慢,恶意无底线拖延时间以获得个人的变态满足感……”

  此文发出后引起网民围观,造成恶劣影响。

  经长宁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充分核查,涉事交警执法公正、流程规范;章某发布的贴文内容纯属捏造。

  6月23日,长宁分局新虹桥治安派出所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违法嫌疑人章某承认了因对交警处罚心怀不满,遂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帖诽谤民警的违法事实。

  自食其果,行政拘留8日!

  目前,章某因实施诽谤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28日,在看守所内,章某回忆了当天的情况。

  “报了身份信息给他以后,他说设备故障了。”章某说,本来可以5分钟解决的事情,她感觉民警在故意延长时间,于是便不愿配合执法(实际上,因为章某报的是假身份信息,所以才拖延了核查信息的时间。)

  “发那篇文章是因为我(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是当时情绪化的表达。”章某表示,那仅仅是当时的想法,之后她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让我不要乱穿马路,也是为我的安全着想,应当以同理心去看待他们的工作。”章某最后表示。

  警方:民警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但不能被恶意抹黑

  交警李超韵则对记者说,“作为交警,我的职责就是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我更希望她能明白,违法就应该接受处罚。”

  警方提示: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对处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市民如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存在质疑,可以进行投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时,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但恶意抹黑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也将依法受到处罚。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女子对警察喊“是想要直接在大街上强奸我吗” 然后...

稿源: 新闻晨报微信公号 2019-06-30 20:50:51

  横穿马路被处罚拒不配合

  6月21日晚上6时15分许,天还大亮,上海长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李超韵在兴义路、古北路路口交通执法时,发现四名女子在路口东侧横穿马路。

  民警见状,立即将横穿马路的四个人拦下来,要求她们出示身份证件,配合执法。

  其中两位女子在了解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当即配合民警执法。

  但另外一对母女则表示质疑,这位母亲表示自己第一次横穿马路撞见执法,试图向民警求情,女儿章某则劝母亲“不要与他争论”,并声称:“换成美国护照就没有这个关系,因为这个国家是没有什么法律可言的。”

  随后,民警再次要求违法行为人出示身份证,章某表示未携带身份证,并故意谎报姓名:“我姓张,弓长张。”

  由于对方提供的是假身份信息,民警无法通过PDA核查其身份,耽误了时间。

  此时,母女俩试图离开,执勤交警在劝阻无效后对其喊话:“如果你还要强行离开,民警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不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

  这时,章某拿出手机对着民警边拍边问道:“所以,你是要强奸我吗?你是想要直接在大街上强奸我吗?”

  “现在民警要求你到警车前站好,请你配合民警执法,注意你的言辞。”交警李超韵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了这段对话。

  直到增援民警到场,经现场法制教育,章某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并表示自己是在“过激”的情况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向民警道歉并配合执法。

  经民警核查,章某已有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交通违法人章某处以20元人民币的罚款。

  网络发帖攻击执法民警

  然而,章某的怨气非但没有消减,反而化作了攻击民警的网络暴力。

  6月22日晚6时30分许,她在知乎上发表文章《碰到恶势力人渣警察该如何是好?!披着警衣的禽兽,我们又该如何自保?》肆意诋毁执法民警,并杜撰称:“披着警(察)制服的衣冠禽兽,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谋取个人私欲,并为之情绪发泄。在街边非法占用公民时间,收集个人身份信息(专挑女性,且容貌姣好者)并假借设备联网慢,恶意无底线拖延时间以获得个人的变态满足感……”

  此文发出后引起网民围观,造成恶劣影响。

  经长宁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充分核查,涉事交警执法公正、流程规范;章某发布的贴文内容纯属捏造。

  6月23日,长宁分局新虹桥治安派出所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违法嫌疑人章某承认了因对交警处罚心怀不满,遂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帖诽谤民警的违法事实。

  自食其果,行政拘留8日!

  目前,章某因实施诽谤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28日,在看守所内,章某回忆了当天的情况。

  “报了身份信息给他以后,他说设备故障了。”章某说,本来可以5分钟解决的事情,她感觉民警在故意延长时间,于是便不愿配合执法(实际上,因为章某报的是假身份信息,所以才拖延了核查信息的时间。)

  “发那篇文章是因为我(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是当时情绪化的表达。”章某表示,那仅仅是当时的想法,之后她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让我不要乱穿马路,也是为我的安全着想,应当以同理心去看待他们的工作。”章某最后表示。

  警方:民警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但不能被恶意抹黑

  交警李超韵则对记者说,“作为交警,我的职责就是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我更希望她能明白,违法就应该接受处罚。”

  警方提示: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对处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市民如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存在质疑,可以进行投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时,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但恶意抹黑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也将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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