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浙江公布首批医保丙肝诊费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稿源: 浙江发布   2019-07-28 19:10:00报料热线:81850000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宁波这些医院在列↓↓↓

  今年上半年,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浙江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要求在现有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开展的名单。此次公布了第一批医疗机构名单。

  那么,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范围和治疗方案?

  人群范围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定点医院确诊为丙肝患者后,从统筹区丙肝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实行定点就医,纳入丙肝按病种支付范围。

  治疗方案

  限定为采用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为主的丙肝门诊治疗方案。

  原本丙肝治疗周期长、花费大,然而采用DAA药品为主的丙肝门诊治疗方案治愈率可达95%以上,患者经过2~4个月疗程的治疗基本可痊愈。再算上医保报销的额度(医保报销70%~80%),将大大减少患者的费用支出。

  诊疗服务

  办理登记手续后,参保病人在该治疗过程中,不得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推诿病人。

  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与定点零售药店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和处方流动,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配药服务。参保患者自行到其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或未经转诊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丙肝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丙肝按病种支付范围。

<p style="text-align:left>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实际,提供合理有效丙肝治疗以及专家咨询、跟踪随访等服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结算管理

  支付标准

  以丙肝治疗历史数据和临床路径为基础,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等情况,丙肝按病种支付标准为40000元,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分担。建立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适宜技术服务利用和医药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

  支付范围

  治疗药品包括: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和干扰素。

  诊疗项目包括:HCV-RNA、HCV基因型、丙肝抗体、血常规、凝血四项、生化、乙肝两对半定量、HBV-DNA、抗核抗体、甲状腺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胰脾B超、肝脏弹性检测、HIV+梅毒抗体、AFP、高敏HCV-RNA等。

  个人支付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丙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合作药店购药发生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照基本医保特殊病种(规定病种)政策,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由患者分别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合作药店结算。

  医保支付

  丙肝按病种支付按照特殊病种(规定病种)政策执行,相关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扣除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后,直接根据丙肝按病种支付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药店购药发生的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费用,在药店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医保基金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店结算,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支付标准核算范围。

  浙江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浙江公布首批医保丙肝诊费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稿源: 浙江发布 2019-07-28 19:10:00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宁波这些医院在列↓↓↓

  今年上半年,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浙江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要求在现有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开展的名单。此次公布了第一批医疗机构名单。

  那么,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范围和治疗方案?

  人群范围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定点医院确诊为丙肝患者后,从统筹区丙肝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实行定点就医,纳入丙肝按病种支付范围。

  治疗方案

  限定为采用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为主的丙肝门诊治疗方案。

  原本丙肝治疗周期长、花费大,然而采用DAA药品为主的丙肝门诊治疗方案治愈率可达95%以上,患者经过2~4个月疗程的治疗基本可痊愈。再算上医保报销的额度(医保报销70%~80%),将大大减少患者的费用支出。

  诊疗服务

  办理登记手续后,参保病人在该治疗过程中,不得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推诿病人。

  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与定点零售药店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和处方流动,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配药服务。参保患者自行到其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或未经转诊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丙肝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丙肝按病种支付范围。

<p style="text-align:left>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实际,提供合理有效丙肝治疗以及专家咨询、跟踪随访等服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结算管理

  支付标准

  以丙肝治疗历史数据和临床路径为基础,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等情况,丙肝按病种支付标准为40000元,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分担。建立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适宜技术服务利用和医药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

  支付范围

  治疗药品包括: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和干扰素。

  诊疗项目包括:HCV-RNA、HCV基因型、丙肝抗体、血常规、凝血四项、生化、乙肝两对半定量、HBV-DNA、抗核抗体、甲状腺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胰脾B超、肝脏弹性检测、HIV+梅毒抗体、AFP、高敏HCV-RNA等。

  个人支付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丙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合作药店购药发生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照基本医保特殊病种(规定病种)政策,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由患者分别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合作药店结算。

  医保支付

  丙肝按病种支付按照特殊病种(规定病种)政策执行,相关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扣除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后,直接根据丙肝按病种支付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药店购药发生的丙肝直接抗病毒(DAA)药品费用,在药店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医保基金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店结算,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支付标准核算范围。

  浙江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