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蒋攀
今天,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青年联合会联合发文,决定追授因救人而不幸身亡的王寿松“宁波青年五四奖章”。
王寿松,男,1995年12月11日出生,宁波市宁海县前童镇竹林村人,生前系宁海县第一注塑模具有限公司职工。2019年7月21日下午,前童镇竹林村一对父子回家途中不慎坠河,王寿松等人闻讯后立即下水救人,父子俩被成功救起,但王寿松同志却因全力施救,力乏体匮,壮烈牺牲。
决定指出,王寿松同志是当代青年的优秀代表,平时孝顺父母、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在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用年轻的生命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展现了当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表彰王寿松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的崇高品格,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王寿松同志“宁波青年五四奖章”。
团市委、市青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向王寿松同志学习,学习他心系社会、热爱人民的广阔胸怀;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要广泛宣传王寿松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以王寿松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英雄精神化作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动力,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贡献青春和力量。
【早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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