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娜 通讯员王昱飞 陶冶
近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东京备忘录)第30次委员会会议在马绍尔群岛落下帷幕,宁波海事局提交的《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导则》提案在会上通过。该《导则》将在亚太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试运行。
我市海事管理领域的“宁波提案”总结转化为国际标准,标志着宁波在国际海事、航运领域影响力再攀新峰。
据了解,“远程复查机制”是宁波海事局从实践中发掘提炼、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模板。对于外轮,海事主管机关应依法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且必须在离港前纠正的船舶缺陷开展登轮复查,待所有问题经确认整改到位后,外轮方可离港。如此必然导致外轮往往需在港等待更多时间。
对船期紧张的班轮而言,无疑要承担更多成本,以目前靠泊宁波港较多的18000TEU集装箱船租金计算,多滞港一天,就将给航运企业带来额外10万至20万元成本。与此同时,船舶在港整改期间,势必占用本就紧张的码头泊位或锚地资源,安全和效益难以兼顾的实际,长久以来困扰各方。
为破解传统监管程序和经济效益的矛盾,进一步提升外轮通关效率,宁波海事局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从优化宁波港口营商环境的角度,大胆创新,率先试行“远程复查”机制。
对符合“远程复查”条件的缺陷,海事主管机关可不必登轮开展复查,而是利用电子邮件、视频连线等信息化手段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远程”验证。这样一来,船方就不用再为等待复查付出高昂的代价,极大减少了成本。接受过远程复查的乌克兰船长Nikola Tuckvic说:“我们之前在宁波接受检查时出现了3个需要在开航前纠正的问题,按照通常流程,需要等待海事主管机关安排复查,待港时间因此最少要延长3小时。而现在我们把纠正情况的照片通过邮件发送给宁波海事局,不到半小时就得到了复查报告,获准开航,实在是令人惊叹。这在我33年的航海生涯中是独一无二的体验。”
该机制试运行以来,宁波海事局共计对50余艘船舶实施远程复查,累计为航运企业节约直接成本500余万元。同时,该机制有效地避免了船舶长期等待对港口的生产的影响。
据测算,以单一码头泊位为例,其所靠船舶若全部采取“远程复查”模式,一年下来接靠船舶艘次可提升10%-20%,这无疑能对宁波舟山港提升运转效率,进一步巩固世界第一大港地位起到不容小觑的作用。
近年来,宁波海事从破解外轮与本地渔船碰撞隐患难题出发,先后促成巴拿马、马绍尔群岛、新加坡、利比里亚、中国香港等全球前五大船旗国(地区)与宁波达成“港口国-船旗国”合作,将宁波航运安全管理经验覆盖至全球23000余艘商船,占全球商船总吨位的53%;先后在宁波承办国际海事组织、东盟等多次航运及海事座谈、研讨,举行驻甬国际航运安全研讨会,发起共享安全经验、共建安全生态的倡议;应邀赴阿曼、泰国、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授课,将宁波经验传递向更多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一切举措,都折射出宁波海事坚持开放合作理念,促进国际航运安全,参与全球海事治理的丰硕成果。
“海事工作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而宁波作为世界第一大港,也在倾力促进国际航运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国际强港,不断提升在国际影响力和港口的国际竞争力,两者这本质上高度契合。”宁波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徐红尔说。“我们积极促成宁波的特色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不光是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制度性话语权越来越强的表现,更有力提升了宁波乃至中国在国际航运和海事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接下来,宁波海事局将继续做好协调,推动“远程复查”机制从亚太走向全球,在更大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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