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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犯错 能不能惩戒?怎么惩戒?宁波老师这样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1-07 07:08:00报料热线:81850000

  学生犯错,老师不敢惩戒,这似乎成了现实难题。

  今年9月末,《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出台,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其中规定,学生违纪可由家长陪写检讨书,针对一些违规行为,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罚站慢跑”,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上月,河北省又出台《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其中规定,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这两天,针对惩戒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宁波的一些教育界人士。几乎所有老师都对这一条例表示欢迎,但是也有老师认为条例其实制不制定,关系都不大,因为事实上老师们一直在有计划地“惩戒”。

  各方声音

  出台这样的法规对老师学生都是一种保护

  “自古以来‘教不严,师之惰’,学生犯了错,老师当然得管,所以老师纠结的不是管不管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的问题。”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德育主任俞春丽老师说,其实批评、写检讨、劳动、隔离等惩戒的方法在我们的读书时代是很正常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却不敢实行呢?她认为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家长对学生过分娇惯和纵容,有“护犊子”现象存在。家长一旦对老师的教育方式产生质疑,就会通过投诉等所谓的维权方式来解决,面对这样的结果往往是通过老师的退让来解决,这样一来,老师们也会“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俞春丽老师说:“我们一直提倡‘依法治校’,然而除了有《未成年保护法》来保护学生外,对犯错的学生惩戒却没有法律规定,所以老师很难把握这个度,老师都非常渴望能出台这样的法律法规。因为这是对老师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学生的一种保护。依法实行惩戒更重要的是还能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让学生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惩戒能顺利实施的前提

  是家长学生社会都能认同

  鄞江镇燕玲学校校长陈骁对这项制度很是支持。

  “记得多年前,学校里有个在课堂里经常调皮捣蛋的学生,班主任老师罚他到教室后面站了一节课,并告知了家长其孩子的表现。但是学生家长很不理解,于是赶到学校大吵大闹,还去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给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最后,该班主任无奈被调离,而该学生依旧我行我素。”他说,此事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令老师们对管教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阴影,都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所以他认为,“惩戒办法”在校园里能顺利实施的前提是要得到家长、学生和社会的一致认同。

  很难把握这个度非常考验家校关系和教师水准

  新城第一实验学校校长陆琦说,在学校里,教师是一个概念意义上的监护者。作为法律监护者,父母对惩戒问题的看法,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干预着教师的惩戒行为。所以惩戒权的落实关键不在于某个部门的规定,而在于父母对惩戒权的看法。所以在某些意义上,教师的惩戒权并不是被法律条文剥夺的,而是被社会共识,尤其是父母的观念剥夺的。某个条文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惩戒权的回归。

  虽然很是期待,但是还是有一些担忧。

  “其实很难把握一个度,非常考验家校关系和教师水准。”他认为。

  事实上,正常的惩戒在学校里到处可见。

  老师是否有“惩戒权”

  对日常教育并无太大影响

  厉玉立老师是一位90后,是华泰小学的一位班主任老师。

  她认为,一线教师被赋予“惩戒权”其实是说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信任度越来越高,是一种积极的趋势。

  但是如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好“惩戒权”,需要教师学习并且进行长期实践。据她观察,一线教师基本都能使用恰当的方法对犯错学生进行教育,是否赋予老师“惩戒权”,对日常教育并无太大影响。

  “比如学生随意乱丢垃圾,任命他为卫生督察员,管理班级卫生1周,表现认真的给予奖励和表扬,表现不好的延长为2周。比如学生不小心让其他孩子受伤了,那么请他做一周受伤孩子的小助理,在对方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嘘寒问暖,体贴照顾。比如学生对老师不尊敬,经常破坏纪律,就聘请他为老师的小助理,课间到办公室帮助老师搬作业、准备课前内容,对于工作出色的孩子可以转正为课代表。”她认为,学生犯了错,老师可以通过正面引导的方式,让孩子在弥补错误的过程中改正错误,这样孩子更乐于接受。

  专家点评

  教育的关键在于

  家长老师相互支持信任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沈海驯老师说,中国当下的教育里,比较崇尚的是表扬、鼓励式教育,但事实是,孩子是不同的、也是复杂的,一味用这种方法其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要因材施教,这也是惩戒权呼声之所以高的根本原因。

  “几十年前,家里有几个孩子的时候,父母总会讲‘对老大要严厉,对老二不能太凶,对女孩要和蔼’,但是现在几乎大家都把这些老一套的东西忘记了,大家在孩子面前都少了那么一点威严。”

  沈海驯认为:“是否赋予教师惩戒权,绝对不是解决孩子教育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最关键的是社会、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支持与信任。家长要相信老师,无论做什么老师都会把握好尺度,要用心去看老师之所以这么处理的目的和用心,而不应该专注于惩戒本身。当然,教师应该多参加培训、多学心理学,做到即便遇到再难缠的学生,也能得心应手,这才是真正的育人。” 现代金报记者章萍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学生犯错 能不能惩戒?怎么惩戒?宁波老师这样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1-07 07:08:00

  学生犯错,老师不敢惩戒,这似乎成了现实难题。

  今年9月末,《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出台,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其中规定,学生违纪可由家长陪写检讨书,针对一些违规行为,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罚站慢跑”,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上月,河北省又出台《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其中规定,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这两天,针对惩戒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宁波的一些教育界人士。几乎所有老师都对这一条例表示欢迎,但是也有老师认为条例其实制不制定,关系都不大,因为事实上老师们一直在有计划地“惩戒”。

  各方声音

  出台这样的法规对老师学生都是一种保护

  “自古以来‘教不严,师之惰’,学生犯了错,老师当然得管,所以老师纠结的不是管不管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的问题。”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德育主任俞春丽老师说,其实批评、写检讨、劳动、隔离等惩戒的方法在我们的读书时代是很正常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却不敢实行呢?她认为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家长对学生过分娇惯和纵容,有“护犊子”现象存在。家长一旦对老师的教育方式产生质疑,就会通过投诉等所谓的维权方式来解决,面对这样的结果往往是通过老师的退让来解决,这样一来,老师们也会“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俞春丽老师说:“我们一直提倡‘依法治校’,然而除了有《未成年保护法》来保护学生外,对犯错的学生惩戒却没有法律规定,所以老师很难把握这个度,老师都非常渴望能出台这样的法律法规。因为这是对老师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学生的一种保护。依法实行惩戒更重要的是还能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让学生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惩戒能顺利实施的前提

  是家长学生社会都能认同

  鄞江镇燕玲学校校长陈骁对这项制度很是支持。

  “记得多年前,学校里有个在课堂里经常调皮捣蛋的学生,班主任老师罚他到教室后面站了一节课,并告知了家长其孩子的表现。但是学生家长很不理解,于是赶到学校大吵大闹,还去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给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最后,该班主任无奈被调离,而该学生依旧我行我素。”他说,此事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令老师们对管教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阴影,都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所以他认为,“惩戒办法”在校园里能顺利实施的前提是要得到家长、学生和社会的一致认同。

  很难把握这个度非常考验家校关系和教师水准

  新城第一实验学校校长陆琦说,在学校里,教师是一个概念意义上的监护者。作为法律监护者,父母对惩戒问题的看法,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干预着教师的惩戒行为。所以惩戒权的落实关键不在于某个部门的规定,而在于父母对惩戒权的看法。所以在某些意义上,教师的惩戒权并不是被法律条文剥夺的,而是被社会共识,尤其是父母的观念剥夺的。某个条文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惩戒权的回归。

  虽然很是期待,但是还是有一些担忧。

  “其实很难把握一个度,非常考验家校关系和教师水准。”他认为。

  事实上,正常的惩戒在学校里到处可见。

  老师是否有“惩戒权”

  对日常教育并无太大影响

  厉玉立老师是一位90后,是华泰小学的一位班主任老师。

  她认为,一线教师被赋予“惩戒权”其实是说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信任度越来越高,是一种积极的趋势。

  但是如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好“惩戒权”,需要教师学习并且进行长期实践。据她观察,一线教师基本都能使用恰当的方法对犯错学生进行教育,是否赋予老师“惩戒权”,对日常教育并无太大影响。

  “比如学生随意乱丢垃圾,任命他为卫生督察员,管理班级卫生1周,表现认真的给予奖励和表扬,表现不好的延长为2周。比如学生不小心让其他孩子受伤了,那么请他做一周受伤孩子的小助理,在对方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嘘寒问暖,体贴照顾。比如学生对老师不尊敬,经常破坏纪律,就聘请他为老师的小助理,课间到办公室帮助老师搬作业、准备课前内容,对于工作出色的孩子可以转正为课代表。”她认为,学生犯了错,老师可以通过正面引导的方式,让孩子在弥补错误的过程中改正错误,这样孩子更乐于接受。

  专家点评

  教育的关键在于

  家长老师相互支持信任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沈海驯老师说,中国当下的教育里,比较崇尚的是表扬、鼓励式教育,但事实是,孩子是不同的、也是复杂的,一味用这种方法其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要因材施教,这也是惩戒权呼声之所以高的根本原因。

  “几十年前,家里有几个孩子的时候,父母总会讲‘对老大要严厉,对老二不能太凶,对女孩要和蔼’,但是现在几乎大家都把这些老一套的东西忘记了,大家在孩子面前都少了那么一点威严。”

  沈海驯认为:“是否赋予教师惩戒权,绝对不是解决孩子教育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最关键的是社会、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支持与信任。家长要相信老师,无论做什么老师都会把握好尺度,要用心去看老师之所以这么处理的目的和用心,而不应该专注于惩戒本身。当然,教师应该多参加培训、多学心理学,做到即便遇到再难缠的学生,也能得心应手,这才是真正的育人。” 现代金报记者章萍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