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宁波市委全会《决定》全文公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2-10 06:56: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2019年12月5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宁波实际,研究了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在“八八战略”指引下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对于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域治理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市域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治理实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市域层面的落实和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立足发挥自身体制优势,统筹推进市域治理,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六争攻坚”行动,积累了市域治理的新经验,开创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落实治理举措,努力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再创新优势、展现新作为。

  2.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健全市域治理各领域制度体系,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宁波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为建设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名城名都”提供有力保证,为全省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牢牢把握市域治理的正确方向,全面落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市域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积极有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市域治理充分体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坚持“八八战略”统领、“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六争攻坚”行动相贯通。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把“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运用到市域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六争攻坚”行动的治理实践和制度建设,推动省域治理的总体部署与市域治理的实践创新融会贯通、整体推进。

  ——坚持制度建设、数字化支撑、能力保障相协同。着力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现代法治体系、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先进文化发展制度体系、区域统筹发展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数字化应用对市域治理的支撑能力,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治理能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市域治理工作推进体系。

  ——坚持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更高品质的民生相促进。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主轴,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序良性互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相辅相成,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发展胜势体现为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宁波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最多跑一次”牵引各领域改革全面突破、全面见效,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数字化支撑全面覆盖各领域,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效能的保障,为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名城名都”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域治理示范城市。

  二、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确保更好实现党的全面领导

  4.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制度

  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发挥党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健全宁波论坛、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学习平台运用机制,构建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体系。

  完善工作落细落实的制度机制。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的工作制度,建立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机制。深化落实对标上级要求、对标工作职责、对标纪律规矩的机制,严格执行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新官理旧账、旧官不留账”的责任机制,构建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的工作体系。完善督查工作审批备案制度,统筹督查工作力量,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

  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健全与治理能力相衔接的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锋领指数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内政治生态评估制度。加强市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党内法规执行和监督机制。

  5.完善党委统筹领导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健全党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制度。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建设,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发挥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完善党领导下的人大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完善民情联络员和政情联络员“双员制”接待制度,加强代表督事、代表夜聊等平台建设。

  完善党领导下的政协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与本级政协协商制度,优化专题协商会、委员月谈会、网络参政议政等协商机制,完善“请你来协商”、委员工作室等协商平台。加强政协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完善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健全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完善政协委员产生办法。

  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完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健全协商反馈机制,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新时代侨务工作机制。完善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港澳台海外宁波乡贤作用的长效机制。

  完善党管武装工作机制。健全市委议军会工作制度,支持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推进重点产业“军转民”“民参军”,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6.完善推进“三服务”和“六争攻坚”机制

  构建推进“三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在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全面落实“三个跑遍”要求,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部门服务基层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构建从首问到答复落实的闭环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干部参与“三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用好“三服务”协同办理平台,优化问题梳理分类、汇总提交和跨部门协调办理等机制。创新“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载体,改进调查研究制度和抓落实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实地办公和蹲点调研制度。

  健全“六争攻坚”行动机制。完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领衔重大项目制度,优化项目前期研究和协调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推广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季度公示、年中检查、年底对账机制,加强事前事中服务指导,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对账销号制度。完善“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六争攻坚”干部专项考察和先锋榜展示活动。创新社会公众参与“六争攻坚”机制,推进“民生问政、服务问效”电视问政长效化,健全新闻媒体监督机制。

  7.完善清廉宁波建设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和“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评议制度。

  完善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健全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机制。

  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和衔接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深化标本兼治,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健全现代法治体系,推进更高标准法治宁波建设

  8.强化地方立法制度建设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立法调研制度,推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度。持续完善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制度,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收集运用反馈机制。完善立法人才队伍保障机制,推动立法力量与立法任务相适应。

  完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加强生态环保、城乡治理、民生领域立法,健全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建立法规宣传和解读制度,探索重要法规和法规重要条款立法释义制度。健全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实行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落实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

  9.构建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健全行政运行体制机制。全面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分层分类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创新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的机制和方法,加快全面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

  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协同的执法体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标准开展全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10.创新政府数字化转型制度

  构建政府数字化支撑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和“城市大脑”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打造由网络基础体系、大数据中心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数字应用体系和政策制度、组织保障、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共同构成的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完善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等信息系统整合力度,扩大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探索推行“云长制”,完善一体化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通用的市域治理专题数据库、地理信息库。

  构建政府数字化应用体系。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建设,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构建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在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拓展数字化应用,加快形成即时感知、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

  11.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

  构建司法公正促进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分调裁审”工作制度,健全破解“执行难”的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推广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双轨”工作模式。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体系,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构建诚信诉讼规则体系,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移动微法院”全国运维中心,加快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提质扩面。

  构建全民守法推进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分层分类推进全民普法,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健全法律援助积分管理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X”等服务机制,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四、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12.构建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完善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制度。对照全球一流的城市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细化落实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优化方案。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开办数据部门间交互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先行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制度。

  完善关键要素供给机制。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完善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运行机制,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发展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优化企业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和境外资本市场的对接机制,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完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健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体系。加强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专利)侵权保险制度。健全商业秘密依法保护机制。

  完善联企帮企工作机制。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商会服务保障制度,健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强化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创新国有资本优化整合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政商沟通云平台,健全企业定制化服务机制,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企业紧急事态协同应对和纾困解难机制,构建降本减负长效机制。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保障体系,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企业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

  13.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

  完善核心技术布局与联合攻关机制。深化实施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完善创新主体协同、优势企业主导、“揭榜招标”等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机制,集中力量攻克绿色石化、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新兴服务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完善自主创新产品首试首用制度。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优化伺服电机、减速器、集成电路等工业“四基”产业链培育机制,健全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的政策支持体系,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打造现代化产业链条。建立重大创新战略咨询制度,探索科技、产业、管理等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创新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创新领域前瞻性研判和超前布局。

  健全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推进机制,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探索建设极端材料实验服役检测平台、人工智能先进算力服务平台、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加工制造实验平台、工业互联网重大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力支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健全重点学科专业与“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需求对接机制。创新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建设机制,推动股份化投资、市场化运作、平台化转型,完善考核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建立以绩效为主要依据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联盟运营机制,提升科技大市场资源供给水平和对接效率,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周期研发支持体系。

  完善创新资源保障机制。建立促进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优化科技金融和保险服务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升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构建引、育、留、用一体化的人才发展体系,动态完善人才政策,优化对用人主体引育人才的激励机制,集成构建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4.构建产业集群化建设机制

  创新“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机制。强化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和项目布局管控,实施产业项目准入和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产业集群发展质量评价制度,建立产业集群重点区域申请、评估、退出和增补机制。编制实施工业集聚区建设标准指引,探索建立工业控制线分级分类空间管控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产业集群建设机制,支持产业集聚区和小微企业园区探索市场化运行、专业化管理模式。

  健全产业提质升级机制。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完善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机制,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打造“四基+智能”“5G+工业互联网”产业新生态。实施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建立研发应用一体化、先进制造服务化、产业链条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机制,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打造港航服务业升级工程,构建数字化、国际化、特色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优化产业资源集聚机制。建立全市统一、全面统筹、全域共享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落实项目流转和经济指标分成机制。完善产业投资支持机制,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集群贷款稳定增长。健全龙头企业、总部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差异化引育机制,完善精准化政策扶持体系。

  15.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探索更加开放的国际经贸监管制度。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创建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探索标准、管理等制度型开放,争取在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能源贸易等领域形成制度优势。完善甬贸贷、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体系,探索与外贸发展相配套的金融监管服务体系,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便利化试点。推动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等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放发展和监管服务水平,探索开放平台与宁波舟山港联动发展机制,推动港口这个最大资源和开放这个最大优势的融合机制持续升级。

  完善投资贸易服务管理机制。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探索国际贸易模式和业态创新,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机制,健全服务贸易、转口(离岸)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机制,优化稳外贸政策,形成助推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的促进机制。健全贸易摩擦联动应对机制,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动态跟进和全程服务机制。完善境外投资跨部门联动审批制度,健全海外风险研判预警和协调处置机制。

  健全开放平台支撑机制。完善参与和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机制,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渠道,建立完善进博会溢出效应承接机制。高标准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举办机制。优化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建设管理机制,提升高级别外事活动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宁波航运交易所完善与国际一流航交所合作机制,建设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在宁波航空口岸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通关保障机制。

  16.构建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机制,实施“全球贸易商集聚计划”,全面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完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打造多层次特色化的区域商圈和商业街区,构建商业综合体智能化升级、差异化竞争机制。推广智慧零售、跨界零售、无人零售等新零售模式,提升供需对接效率。探索构建引导新型消费健康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机制,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推进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改革试点,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领域全口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消费大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机制。

  五、健全先进文化发展制度体系,打造更有品位文化强市

  17.完善思想政治引领机制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清单。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机制,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和引领力。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健全领导干部进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实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风师德双提升工程,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

  完善宣传思想工作机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机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健全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会议精神等宣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百支宣讲团、千名宣讲员”进基层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普及化。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18.完善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制度

  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统筹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服务网络,推动“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长效化,建成更高品质的“十五分钟文化生活圈”。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引导和扶持机制。健全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宁波文创港等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功能区,深化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机制。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相融合的机制,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居等多层次保护体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健全文物价值的阐述和传播机制。完善天一阁等文化地标和城市形象宣传推介机制,擦亮“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等文化名片。加强阳明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完善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和保护基地“三位一体”的非遗传承模式,扩大“阿拉非遗汇”品牌影响。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第三方测评和专项监督机制。深入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完善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创建机制。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弘扬宁波“四知”精神,深化“爱心宁波”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19.深化网络领域综合治理

  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工作格局。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网络文明行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完善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联动指挥体系。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网络安全保护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完善隐私保护机制。加强网络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网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六、健全区域统筹发展制度体系,推进更大格局一体化发展

  20.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治理机制

  完善高水平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制。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主动参与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治理,共同建立一体化带动高质量发展机制。健全规划协调、项目对接和工作落实等机制,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项目协同推进、公共服务统筹共享。构建与上海全面接轨机制,完善在产业、人才、科技、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专项合作机制。推动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加快建立与上海大都市圈的空间协同体系。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协同机制。全面落实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行动计划,构建更加紧密的宁波都市区协同发展机制,推进都市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同城化,探索建设甬舟合作区,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发展带。

  健全对口帮扶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的机制,严格落实扶贫援助资金,健全精准扶贫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山海协作机制和平台,深化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合作。健全资源要素流动互补机制,探索完善“飞地扶贫”模式,联动拓展自身经济发展空间。

  21.强化市域空间统筹治理

  完善市级统筹开发建设机制。健全“多规合一”体制机制,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建立规划监管全覆盖机制。完善市与区县(市)管理体制,加快推动撤县(市)设区,开展强化市级统筹、推进市域一体化改革,促进全域城区化发展。推动功能区等产业大平台增强体制机制优势,完善宁波前湾新区、南湾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大片区指挥部运行机制,理顺平台与属地区县(市)权责关系,分类推进平台整合提升和管理体制优化,打造高能级平台体系。实施重要功能区块和重大基础设施由市级统筹开发运营制度,完善城市精细化法治化智慧化管理机制。健全城市设计管控体制机制,加强对重要景观风貌区块的设计指引。引导建设用地等资源向重点区域配置,提升城市经济和人口集聚度。

  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强市级财政统筹,实行市对区县(市)、市属功能区基本统一的财政体制,健全土地收储和出让统筹管理体制。推进市和区县(市)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行收入增长激励政策,建立跨区域财政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区县(市)贯彻落实重大工作部署的财政奖惩机制。

  22.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实施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制度,加快创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农村公用设施集约建设、高效利用、长效运维机制。构建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村庄设计制度,引导加强乡村风貌塑造。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善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长效机制,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样板镇、美丽镇”工程,健全村庄景区化培育机制。

  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构建红色引领绿色发展机制,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健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素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引导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两进两回”机制。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体系,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机制,培育壮大“农创客”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支持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镇村规模调整,完善强镇扩权、强村赋能体制。

  23.完善公平可持续的民生发展制度

  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建立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机制。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投入保障、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81890、“民生e点通”等民生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实现全天候“民呼我应”。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的促进机制,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制度,深化政保合作“宁波模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进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城乡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制度,完善慈善扶贫济困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健全低收入群体可持续增收机制,落实产业帮扶和社会共助制度,强化支出型贫困救助。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职业教育优化融合,促进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健康宁波行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防、医养“五医联动”改革,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与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机制,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和交通治理机制,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延伸,推动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机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打造适合不同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升级版,深化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

  24.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和生态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制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统筹管控,严格落实围填海政策,加强海洋、湖泊、水源地、湿地、森林等生态保护。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近岸海域污染协同防治机制,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滩)长制,健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长效机制,实施“幸福河”建设行动。建设数字化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综合平台,完善环境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资源集约利用政策体系,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机制,加强支持低碳消费的制度建设,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健全绿色发展财力奖补和生态补偿机制,规范排污权、用能权等交易制度。健全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建立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机制。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打造“新时尚”的最佳实践地。

  七、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

  25.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体制。建立“市级抓统筹、区县(市)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统一治理力量、整合调配资源,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市级统筹协调。落实区县(市)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的第一责任,强化抓乡促村机制建设。完善党建统领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社会治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机制。

  健全基层管理体制。深化推进镇乡(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除设有功能区并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的镇乡以外,逐步取消镇乡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的原则,推进人员编制资源向镇乡(街道)倾斜,建立与镇乡(街道)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全面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各项措施,严格实施部门职责事务下沉到镇乡(街道)、到村(社区)、到网格“三个准入”制度,强化镇乡(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限。健全镇乡(街道)监察工作体系,深化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提升监察监督质效。全面落实镇乡(街道)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政策,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津贴补贴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26.构建精细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机制

  完善社会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完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和村(社区)代办制度,探索有条件镇乡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化落实“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等便民服务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实县、乡两级综合指挥中心(室),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推进“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完善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健全社会风险预警处置体系。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机制,扶持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奖惩机制。健全“保险+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创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市联合接访中心和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完善落实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访调、诉调对接。深化实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和包案处理制度,加强信访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

  2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信用信息数据体系。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宁波”网站运行机制,构建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各领域信用信息整合机制,加快全方位征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形成覆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档案,实现全市所有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共享。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宁波地方立法。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综合监管体系、评价及联合奖惩体系,推进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异议处理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企业自我公开承诺、信用监管评价、社会共同治理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个人信用分制度。

  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推进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信用成为企业行业准入、个人职业准入、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的重要依据,创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广泛主动应用信用报告机制,实现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28.健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机制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决策辅助机制,推动风险评估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创建社会治安防控示范城市,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八、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29.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市域治理推进体系

  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肩负起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拧紧责任链条,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市域治理“一盘棋”格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各方面各领域制度规定,汇聚市域治理“一股劲”。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治理举措,抓好具体任务落实,推动各行业提升治理能力,织密市域治理“一张网”。健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业务处理流程和协同责任制,推动各项治理举措落地生根。

  30.构建指向明确、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改革推进机制

  发挥市委和区县(市)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对标对表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谋划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目标、改革举措、改革成果系统集成,建立健全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因地制宜、改革举措精准落实、改革成果评估推广的机制。动态梳理国家、省、市各项改革试点进度,建立制度建设与任务落实同步推进机制,及时将试点经验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1.建设能担当、善治理、敢斗争的干部队伍

  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治理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分析和运用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加强新时代高素质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议事决策、沟通协调等制度机制,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构建责任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具体的领导班子工作体系,完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责任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抓落实能力。

  提升干部队伍制度执行力和专业化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依事识人”选任机制,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差异化精准化实战化培训,推动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和专业训练,实现干一行、专一行。畅通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渠道,在治理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高素质治理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机制,实现干部队伍活力涌动、智力汇聚。组织实施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系列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水平和履职成效。深化实施干部关心关爱工程,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等选树活动。

  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建立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机制和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各级干部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根据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安排,完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机制。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完善激励担当、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与精准问责综合运用的制度。

  32.筑牢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根基

  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健全“村民说事”等群众参与治理载体,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强化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与监督。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推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和自治能力,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推行镇乡(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加强基层法庭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强化基层德治引导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宁波人、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推进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深化开展乡风评议和“立家训、树家风”活动,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加强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增强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

  33.凝聚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全社会治理合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度挖掘城乡群众在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新鲜经验,积极搭建群众出主意提建议的平台,引导支持广大群众多方位、多渠道参与市域治理实践。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群团组织改革部署,建好群团组织特色化平台,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在各领域治理实践中发挥优势、贡献力量。完善智库以统为主、适度分类的研究体系,建设智库交流合作平台,提升治理研究水平和决策参谋能力。建设大众化、全覆盖的宣传平台,在全市广泛开展制度自信宣传教育,使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以干在实处的举措、走在前列的标准、勇立潮头的担当,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宁波篇章!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宁波市委全会《决定》全文公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12-10 06:56:00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2019年12月5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宁波实际,研究了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在“八八战略”指引下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对于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域治理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市域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治理实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市域层面的落实和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立足发挥自身体制优势,统筹推进市域治理,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六争攻坚”行动,积累了市域治理的新经验,开创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落实治理举措,努力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再创新优势、展现新作为。

  2.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健全市域治理各领域制度体系,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宁波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为建设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名城名都”提供有力保证,为全省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牢牢把握市域治理的正确方向,全面落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市域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积极有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市域治理充分体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坚持“八八战略”统领、“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六争攻坚”行动相贯通。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把“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运用到市域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六争攻坚”行动的治理实践和制度建设,推动省域治理的总体部署与市域治理的实践创新融会贯通、整体推进。

  ——坚持制度建设、数字化支撑、能力保障相协同。着力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现代法治体系、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先进文化发展制度体系、区域统筹发展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数字化应用对市域治理的支撑能力,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治理能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市域治理工作推进体系。

  ——坚持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更高品质的民生相促进。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主轴,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序良性互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相辅相成,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发展胜势体现为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宁波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最多跑一次”牵引各领域改革全面突破、全面见效,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数字化支撑全面覆盖各领域,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效能的保障,为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名城名都”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域治理示范城市。

  二、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确保更好实现党的全面领导

  4.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制度

  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发挥党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健全宁波论坛、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学习平台运用机制,构建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体系。

  完善工作落细落实的制度机制。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的工作制度,建立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机制。深化落实对标上级要求、对标工作职责、对标纪律规矩的机制,严格执行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新官理旧账、旧官不留账”的责任机制,构建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的工作体系。完善督查工作审批备案制度,统筹督查工作力量,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

  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健全与治理能力相衔接的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锋领指数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内政治生态评估制度。加强市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党内法规执行和监督机制。

  5.完善党委统筹领导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健全党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制度。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建设,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发挥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完善党领导下的人大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完善民情联络员和政情联络员“双员制”接待制度,加强代表督事、代表夜聊等平台建设。

  完善党领导下的政协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与本级政协协商制度,优化专题协商会、委员月谈会、网络参政议政等协商机制,完善“请你来协商”、委员工作室等协商平台。加强政协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完善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健全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完善政协委员产生办法。

  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完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健全协商反馈机制,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新时代侨务工作机制。完善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港澳台海外宁波乡贤作用的长效机制。

  完善党管武装工作机制。健全市委议军会工作制度,支持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推进重点产业“军转民”“民参军”,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6.完善推进“三服务”和“六争攻坚”机制

  构建推进“三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在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全面落实“三个跑遍”要求,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部门服务基层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构建从首问到答复落实的闭环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干部参与“三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用好“三服务”协同办理平台,优化问题梳理分类、汇总提交和跨部门协调办理等机制。创新“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载体,改进调查研究制度和抓落实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实地办公和蹲点调研制度。

  健全“六争攻坚”行动机制。完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领衔重大项目制度,优化项目前期研究和协调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推广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季度公示、年中检查、年底对账机制,加强事前事中服务指导,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对账销号制度。完善“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六争攻坚”干部专项考察和先锋榜展示活动。创新社会公众参与“六争攻坚”机制,推进“民生问政、服务问效”电视问政长效化,健全新闻媒体监督机制。

  7.完善清廉宁波建设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和“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评议制度。

  完善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健全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机制。

  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和衔接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深化标本兼治,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健全现代法治体系,推进更高标准法治宁波建设

  8.强化地方立法制度建设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立法调研制度,推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度。持续完善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制度,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收集运用反馈机制。完善立法人才队伍保障机制,推动立法力量与立法任务相适应。

  完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加强生态环保、城乡治理、民生领域立法,健全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建立法规宣传和解读制度,探索重要法规和法规重要条款立法释义制度。健全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实行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落实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

  9.构建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健全行政运行体制机制。全面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分层分类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创新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的机制和方法,加快全面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

  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协同的执法体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标准开展全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10.创新政府数字化转型制度

  构建政府数字化支撑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和“城市大脑”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打造由网络基础体系、大数据中心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数字应用体系和政策制度、组织保障、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共同构成的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完善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等信息系统整合力度,扩大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探索推行“云长制”,完善一体化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通用的市域治理专题数据库、地理信息库。

  构建政府数字化应用体系。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建设,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构建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在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拓展数字化应用,加快形成即时感知、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

  11.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

  构建司法公正促进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分调裁审”工作制度,健全破解“执行难”的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推广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双轨”工作模式。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体系,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构建诚信诉讼规则体系,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移动微法院”全国运维中心,加快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提质扩面。

  构建全民守法推进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分层分类推进全民普法,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健全法律援助积分管理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X”等服务机制,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四、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12.构建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完善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制度。对照全球一流的城市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细化落实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优化方案。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开办数据部门间交互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先行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制度。

  完善关键要素供给机制。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完善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运行机制,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发展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优化企业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和境外资本市场的对接机制,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完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健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体系。加强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专利)侵权保险制度。健全商业秘密依法保护机制。

  完善联企帮企工作机制。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商会服务保障制度,健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强化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创新国有资本优化整合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政商沟通云平台,健全企业定制化服务机制,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企业紧急事态协同应对和纾困解难机制,构建降本减负长效机制。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保障体系,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企业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

  13.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

  完善核心技术布局与联合攻关机制。深化实施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完善创新主体协同、优势企业主导、“揭榜招标”等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机制,集中力量攻克绿色石化、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新兴服务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完善自主创新产品首试首用制度。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优化伺服电机、减速器、集成电路等工业“四基”产业链培育机制,健全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的政策支持体系,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打造现代化产业链条。建立重大创新战略咨询制度,探索科技、产业、管理等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创新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创新领域前瞻性研判和超前布局。

  健全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推进机制,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探索建设极端材料实验服役检测平台、人工智能先进算力服务平台、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加工制造实验平台、工业互联网重大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力支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健全重点学科专业与“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需求对接机制。创新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建设机制,推动股份化投资、市场化运作、平台化转型,完善考核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建立以绩效为主要依据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联盟运营机制,提升科技大市场资源供给水平和对接效率,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周期研发支持体系。

  完善创新资源保障机制。建立促进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优化科技金融和保险服务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升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构建引、育、留、用一体化的人才发展体系,动态完善人才政策,优化对用人主体引育人才的激励机制,集成构建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4.构建产业集群化建设机制

  创新“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机制。强化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和项目布局管控,实施产业项目准入和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产业集群发展质量评价制度,建立产业集群重点区域申请、评估、退出和增补机制。编制实施工业集聚区建设标准指引,探索建立工业控制线分级分类空间管控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产业集群建设机制,支持产业集聚区和小微企业园区探索市场化运行、专业化管理模式。

  健全产业提质升级机制。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完善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机制,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打造“四基+智能”“5G+工业互联网”产业新生态。实施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建立研发应用一体化、先进制造服务化、产业链条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机制,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打造港航服务业升级工程,构建数字化、国际化、特色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优化产业资源集聚机制。建立全市统一、全面统筹、全域共享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落实项目流转和经济指标分成机制。完善产业投资支持机制,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集群贷款稳定增长。健全龙头企业、总部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差异化引育机制,完善精准化政策扶持体系。

  15.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探索更加开放的国际经贸监管制度。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创建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探索标准、管理等制度型开放,争取在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能源贸易等领域形成制度优势。完善甬贸贷、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体系,探索与外贸发展相配套的金融监管服务体系,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便利化试点。推动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等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放发展和监管服务水平,探索开放平台与宁波舟山港联动发展机制,推动港口这个最大资源和开放这个最大优势的融合机制持续升级。

  完善投资贸易服务管理机制。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探索国际贸易模式和业态创新,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机制,健全服务贸易、转口(离岸)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机制,优化稳外贸政策,形成助推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的促进机制。健全贸易摩擦联动应对机制,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动态跟进和全程服务机制。完善境外投资跨部门联动审批制度,健全海外风险研判预警和协调处置机制。

  健全开放平台支撑机制。完善参与和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机制,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渠道,建立完善进博会溢出效应承接机制。高标准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举办机制。优化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建设管理机制,提升高级别外事活动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宁波航运交易所完善与国际一流航交所合作机制,建设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在宁波航空口岸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通关保障机制。

  16.构建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机制,实施“全球贸易商集聚计划”,全面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完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打造多层次特色化的区域商圈和商业街区,构建商业综合体智能化升级、差异化竞争机制。推广智慧零售、跨界零售、无人零售等新零售模式,提升供需对接效率。探索构建引导新型消费健康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机制,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推进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改革试点,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领域全口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消费大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机制。

  五、健全先进文化发展制度体系,打造更有品位文化强市

  17.完善思想政治引领机制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清单。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机制,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和引领力。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健全领导干部进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实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风师德双提升工程,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

  完善宣传思想工作机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机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健全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会议精神等宣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百支宣讲团、千名宣讲员”进基层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普及化。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18.完善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制度

  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统筹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服务网络,推动“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长效化,建成更高品质的“十五分钟文化生活圈”。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引导和扶持机制。健全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宁波文创港等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功能区,深化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机制。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相融合的机制,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居等多层次保护体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健全文物价值的阐述和传播机制。完善天一阁等文化地标和城市形象宣传推介机制,擦亮“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等文化名片。加强阳明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完善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和保护基地“三位一体”的非遗传承模式,扩大“阿拉非遗汇”品牌影响。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第三方测评和专项监督机制。深入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完善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创建机制。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弘扬宁波“四知”精神,深化“爱心宁波”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19.深化网络领域综合治理

  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工作格局。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网络文明行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完善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联动指挥体系。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网络安全保护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完善隐私保护机制。加强网络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网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六、健全区域统筹发展制度体系,推进更大格局一体化发展

  20.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治理机制

  完善高水平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制。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主动参与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治理,共同建立一体化带动高质量发展机制。健全规划协调、项目对接和工作落实等机制,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项目协同推进、公共服务统筹共享。构建与上海全面接轨机制,完善在产业、人才、科技、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专项合作机制。推动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加快建立与上海大都市圈的空间协同体系。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协同机制。全面落实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行动计划,构建更加紧密的宁波都市区协同发展机制,推进都市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同城化,探索建设甬舟合作区,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发展带。

  健全对口帮扶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的机制,严格落实扶贫援助资金,健全精准扶贫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山海协作机制和平台,深化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合作。健全资源要素流动互补机制,探索完善“飞地扶贫”模式,联动拓展自身经济发展空间。

  21.强化市域空间统筹治理

  完善市级统筹开发建设机制。健全“多规合一”体制机制,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建立规划监管全覆盖机制。完善市与区县(市)管理体制,加快推动撤县(市)设区,开展强化市级统筹、推进市域一体化改革,促进全域城区化发展。推动功能区等产业大平台增强体制机制优势,完善宁波前湾新区、南湾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大片区指挥部运行机制,理顺平台与属地区县(市)权责关系,分类推进平台整合提升和管理体制优化,打造高能级平台体系。实施重要功能区块和重大基础设施由市级统筹开发运营制度,完善城市精细化法治化智慧化管理机制。健全城市设计管控体制机制,加强对重要景观风貌区块的设计指引。引导建设用地等资源向重点区域配置,提升城市经济和人口集聚度。

  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强市级财政统筹,实行市对区县(市)、市属功能区基本统一的财政体制,健全土地收储和出让统筹管理体制。推进市和区县(市)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行收入增长激励政策,建立跨区域财政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区县(市)贯彻落实重大工作部署的财政奖惩机制。

  22.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实施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制度,加快创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农村公用设施集约建设、高效利用、长效运维机制。构建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村庄设计制度,引导加强乡村风貌塑造。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善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长效机制,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样板镇、美丽镇”工程,健全村庄景区化培育机制。

  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构建红色引领绿色发展机制,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健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素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引导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两进两回”机制。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体系,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机制,培育壮大“农创客”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支持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镇村规模调整,完善强镇扩权、强村赋能体制。

  23.完善公平可持续的民生发展制度

  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建立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机制。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投入保障、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81890、“民生e点通”等民生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实现全天候“民呼我应”。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的促进机制,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制度,深化政保合作“宁波模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进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城乡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制度,完善慈善扶贫济困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健全低收入群体可持续增收机制,落实产业帮扶和社会共助制度,强化支出型贫困救助。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职业教育优化融合,促进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健康宁波行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防、医养“五医联动”改革,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与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机制,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和交通治理机制,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延伸,推动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机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打造适合不同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升级版,深化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

  24.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和生态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制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统筹管控,严格落实围填海政策,加强海洋、湖泊、水源地、湿地、森林等生态保护。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近岸海域污染协同防治机制,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滩)长制,健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长效机制,实施“幸福河”建设行动。建设数字化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综合平台,完善环境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资源集约利用政策体系,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机制,加强支持低碳消费的制度建设,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健全绿色发展财力奖补和生态补偿机制,规范排污权、用能权等交易制度。健全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建立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机制。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打造“新时尚”的最佳实践地。

  七、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

  25.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体制。建立“市级抓统筹、区县(市)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统一治理力量、整合调配资源,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市级统筹协调。落实区县(市)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的第一责任,强化抓乡促村机制建设。完善党建统领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社会治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机制。

  健全基层管理体制。深化推进镇乡(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除设有功能区并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的镇乡以外,逐步取消镇乡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的原则,推进人员编制资源向镇乡(街道)倾斜,建立与镇乡(街道)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全面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各项措施,严格实施部门职责事务下沉到镇乡(街道)、到村(社区)、到网格“三个准入”制度,强化镇乡(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限。健全镇乡(街道)监察工作体系,深化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提升监察监督质效。全面落实镇乡(街道)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政策,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津贴补贴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26.构建精细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机制

  完善社会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完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和村(社区)代办制度,探索有条件镇乡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化落实“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等便民服务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实县、乡两级综合指挥中心(室),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推进“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完善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健全社会风险预警处置体系。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机制,扶持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奖惩机制。健全“保险+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创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市联合接访中心和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完善落实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访调、诉调对接。深化实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和包案处理制度,加强信访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

  2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信用信息数据体系。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宁波”网站运行机制,构建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各领域信用信息整合机制,加快全方位征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形成覆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档案,实现全市所有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共享。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宁波地方立法。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综合监管体系、评价及联合奖惩体系,推进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异议处理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企业自我公开承诺、信用监管评价、社会共同治理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个人信用分制度。

  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推进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信用成为企业行业准入、个人职业准入、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的重要依据,创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广泛主动应用信用报告机制,实现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28.健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机制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决策辅助机制,推动风险评估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创建社会治安防控示范城市,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八、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29.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市域治理推进体系

  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肩负起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拧紧责任链条,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市域治理“一盘棋”格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各方面各领域制度规定,汇聚市域治理“一股劲”。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治理举措,抓好具体任务落实,推动各行业提升治理能力,织密市域治理“一张网”。健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业务处理流程和协同责任制,推动各项治理举措落地生根。

  30.构建指向明确、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改革推进机制

  发挥市委和区县(市)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对标对表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谋划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目标、改革举措、改革成果系统集成,建立健全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因地制宜、改革举措精准落实、改革成果评估推广的机制。动态梳理国家、省、市各项改革试点进度,建立制度建设与任务落实同步推进机制,及时将试点经验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1.建设能担当、善治理、敢斗争的干部队伍

  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治理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分析和运用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加强新时代高素质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议事决策、沟通协调等制度机制,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构建责任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具体的领导班子工作体系,完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责任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抓落实能力。

  提升干部队伍制度执行力和专业化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依事识人”选任机制,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差异化精准化实战化培训,推动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和专业训练,实现干一行、专一行。畅通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渠道,在治理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高素质治理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机制,实现干部队伍活力涌动、智力汇聚。组织实施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系列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水平和履职成效。深化实施干部关心关爱工程,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等选树活动。

  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建立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机制和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各级干部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根据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安排,完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机制。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完善激励担当、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与精准问责综合运用的制度。

  32.筑牢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根基

  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健全“村民说事”等群众参与治理载体,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强化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与监督。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推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和自治能力,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推行镇乡(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加强基层法庭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强化基层德治引导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宁波人、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推进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深化开展乡风评议和“立家训、树家风”活动,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加强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增强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

  33.凝聚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全社会治理合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度挖掘城乡群众在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新鲜经验,积极搭建群众出主意提建议的平台,引导支持广大群众多方位、多渠道参与市域治理实践。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群团组织改革部署,建好群团组织特色化平台,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在各领域治理实践中发挥优势、贡献力量。完善智库以统为主、适度分类的研究体系,建设智库交流合作平台,提升治理研究水平和决策参谋能力。建设大众化、全覆盖的宣传平台,在全市广泛开展制度自信宣传教育,使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以干在实处的举措、走在前列的标准、勇立潮头的担当,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宁波篇章!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