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各地新闻
猫狸岭隧道“8.27”事故原因正式公布
稿源: 浙江新闻   2019-12-27 17:02:13报料热线:81850000

事故发生后抢修现场

  12月27日下午,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看到,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较大货车起火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发布。

  2019年8月27日18时24分,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发生一起较大货车起火事故,造 成5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1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 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冯飞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也先后提出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8月31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 市应急管理局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的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较大货车起火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 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救援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 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8月27日18时22分,秦后雨驾驶事故货车驶入猫狸岭隧道,18时24分许,半 挂车左侧第四轴内档轮胎爆胎(距隧道起点约1627米),18时25分挂车底部有明火出现。秦后雨在不知情状况下继续行驶,经多个侧方超越的车辆驾驶员提 醒,于18时26分将货车停靠于慢速车道(距隧道起点约1775米、终点约1810米),下车检查后发现半挂车第五轴右侧轮胎处燃烧。火势快速引燃装载的 合成革货物,释放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向行车方向蔓延,造成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5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5人重伤),隧道设施、途经车 辆、事故货车及货物严重受损。

  经事后核实和技术分析,爆胎和自燃不在同一时间发生,且发生所处货车的部位不同,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事故应急处置

  秦后雨发现火情后,迅速返回驾驶室取出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没有控制住火势。18时30 分,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3名交警(其中1人辅警)乘坐警车(浙02740警)巡逻至事发地,从快速车道经过并发现火情后,下车进行灭火,并向台州高速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增援。18时33分,指挥中心指令吴岙值勤点3名驻守交警进入隧道救援,并实施吴岙福建向卡口(卡口后,先后拦截数百辆车 进入事故隧道,其中一辆为危险化学品槽罐车)。18时34分,第二辆警车(浙02026警)上的另外3名辅警发现前方火情后,共同参与灭火救援。但因火势 较大,仍无法控制,于18时37分,在事故货车后方设置立桶,阻止后方车辆向前行驶,并进行现场管制,疏散现场人员。

  18时37分,事故货车装载合成革燃烧散发的大量浓烟开始向前方蔓延;18时40分,暴燃致浓烟突然增大并迅速扩散,致隧道内环境恶劣。浓烟严重影响事发地前方行驶视线,造成多车碰撞刮擦后无法撤出隧道,有10辆车辆及车内36人滞留在事发地前方的隧道内。

  18时40分许,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先后增开五组风机,加快隧道内通风排烟。18时42分, 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临海北驻点驾驶拖车赶赴羊角山隧道宁波向入口实施卡口,18时58分,交警完成羊角山卡口,为救援、疏散车辆腾出空间。19 时02分,临海消防救援大田中队1车7人到达猫狸岭隧道福建向入口,组成攻坚组,徒步进入隧道展开救援,营救疏散被困群众80余人。19时16分,临海消 防救援临海中队2车12人到达猫狸岭隧道宁波向,通过双向隧道间的人行通道逐个进行侦查,于19时20分判定着火点位置,随即组织攻坚救援,架设2支泡沫 枪对着火货车实施灭火,19时30分,火势被控制。

  期间,台州高速交警、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台州消防救援、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卫 生救援(增援)力量陆续到达事发地,积极引导和救援隧道内阻滞受困的车辆及车内人员向外疏散。至19时06分,隧道内事故货车后方52辆车上的100多人 全部安全撤出,包括一辆大客车上44人。但浓烟过大,救援车辆无法直接进入事故隧道,影响进一步救援工作。经综合评估现场情况,19时09分,台州甬台温 高速公司打开4处隧道汽通所含的6扇防火门,19时45分逆转隧道风机风向。20时33分,最后一名被困人员救出,救援结束。

  事故发生后,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大队、台州消防救援支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救护等单位快速响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赢得时间。

  据事后检查统计,事故货车载有合成革货物已几乎全部燃尽,各单位累计投入救援力量79人,成功将400余辆社会车辆阻截在火场以外,共搜救出被困群众18人,转移疏散100余人,指挥通过人通、汽通门自救逃生11人。

  事故直接原因

  1.赣KG379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其第5轴右侧制动器处于拖滞、卡滞状态,导致整个车轮温度升高,轮胎受高温传导后起火,引燃车载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并迅速蔓延,致使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因大量烟气吸入窒息伤亡。

  2.驾驶人秦后雨日常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

  事故间接原因

  1.灵璧中粮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牵引车动态监管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问题。

  2.新余东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事故车辆轮胎燃烧后,引燃所载可燃物聚氨酯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在隧道内向行车方向迅速扩散,致使车辆阻滞、滞留人员疏散困难。4.隧道应急联动预案不够完善,现场应急指挥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顺畅,应急培训演练不到位,处置针对性和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不到位,现场处置时,未能及时发挥广播作用。

  事故性质处罚

  经调查认定,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货车起火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秦后雨,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灵璧中粮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新余东方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猫狸岭隧道“8.27”事故原因正式公布

稿源: 浙江新闻 2019-12-27 17:02:13

事故发生后抢修现场

  12月27日下午,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看到,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较大货车起火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发布。

  2019年8月27日18时24分,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发生一起较大货车起火事故,造 成5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1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 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冯飞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也先后提出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8月31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 市应急管理局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的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较大货车起火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 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救援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 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8月27日18时22分,秦后雨驾驶事故货车驶入猫狸岭隧道,18时24分许,半 挂车左侧第四轴内档轮胎爆胎(距隧道起点约1627米),18时25分挂车底部有明火出现。秦后雨在不知情状况下继续行驶,经多个侧方超越的车辆驾驶员提 醒,于18时26分将货车停靠于慢速车道(距隧道起点约1775米、终点约1810米),下车检查后发现半挂车第五轴右侧轮胎处燃烧。火势快速引燃装载的 合成革货物,释放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向行车方向蔓延,造成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5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5人重伤),隧道设施、途经车 辆、事故货车及货物严重受损。

  经事后核实和技术分析,爆胎和自燃不在同一时间发生,且发生所处货车的部位不同,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事故应急处置

  秦后雨发现火情后,迅速返回驾驶室取出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没有控制住火势。18时30 分,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3名交警(其中1人辅警)乘坐警车(浙02740警)巡逻至事发地,从快速车道经过并发现火情后,下车进行灭火,并向台州高速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增援。18时33分,指挥中心指令吴岙值勤点3名驻守交警进入隧道救援,并实施吴岙福建向卡口(卡口后,先后拦截数百辆车 进入事故隧道,其中一辆为危险化学品槽罐车)。18时34分,第二辆警车(浙02026警)上的另外3名辅警发现前方火情后,共同参与灭火救援。但因火势 较大,仍无法控制,于18时37分,在事故货车后方设置立桶,阻止后方车辆向前行驶,并进行现场管制,疏散现场人员。

  18时37分,事故货车装载合成革燃烧散发的大量浓烟开始向前方蔓延;18时40分,暴燃致浓烟突然增大并迅速扩散,致隧道内环境恶劣。浓烟严重影响事发地前方行驶视线,造成多车碰撞刮擦后无法撤出隧道,有10辆车辆及车内36人滞留在事发地前方的隧道内。

  18时40分许,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先后增开五组风机,加快隧道内通风排烟。18时42分, 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临海北驻点驾驶拖车赶赴羊角山隧道宁波向入口实施卡口,18时58分,交警完成羊角山卡口,为救援、疏散车辆腾出空间。19 时02分,临海消防救援大田中队1车7人到达猫狸岭隧道福建向入口,组成攻坚组,徒步进入隧道展开救援,营救疏散被困群众80余人。19时16分,临海消 防救援临海中队2车12人到达猫狸岭隧道宁波向,通过双向隧道间的人行通道逐个进行侦查,于19时20分判定着火点位置,随即组织攻坚救援,架设2支泡沫 枪对着火货车实施灭火,19时30分,火势被控制。

  期间,台州高速交警、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台州消防救援、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卫 生救援(增援)力量陆续到达事发地,积极引导和救援隧道内阻滞受困的车辆及车内人员向外疏散。至19时06分,隧道内事故货车后方52辆车上的100多人 全部安全撤出,包括一辆大客车上44人。但浓烟过大,救援车辆无法直接进入事故隧道,影响进一步救援工作。经综合评估现场情况,19时09分,台州甬台温 高速公司打开4处隧道汽通所含的6扇防火门,19时45分逆转隧道风机风向。20时33分,最后一名被困人员救出,救援结束。

  事故发生后,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大队、台州消防救援支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救护等单位快速响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赢得时间。

  据事后检查统计,事故货车载有合成革货物已几乎全部燃尽,各单位累计投入救援力量79人,成功将400余辆社会车辆阻截在火场以外,共搜救出被困群众18人,转移疏散100余人,指挥通过人通、汽通门自救逃生11人。

  事故直接原因

  1.赣KG379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其第5轴右侧制动器处于拖滞、卡滞状态,导致整个车轮温度升高,轮胎受高温传导后起火,引燃车载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并迅速蔓延,致使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因大量烟气吸入窒息伤亡。

  2.驾驶人秦后雨日常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

  事故间接原因

  1.灵璧中粮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牵引车动态监管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问题。

  2.新余东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事故车辆轮胎燃烧后,引燃所载可燃物聚氨酯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在隧道内向行车方向迅速扩散,致使车辆阻滞、滞留人员疏散困难。4.隧道应急联动预案不够完善,现场应急指挥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顺畅,应急培训演练不到位,处置针对性和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不到位,现场处置时,未能及时发挥广播作用。

  事故性质处罚

  经调查认定,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货车起火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秦后雨,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灵璧中粮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新余东方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