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象山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丹西街道白石村党员蒋世祥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问题。
2018年12月23日,蒋世祥因新房乔迁,于中午、晚上分两次操办酒宴,并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40000元左右。2019年6月,蒋世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爵溪街道党政综合办临聘人员郑裕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郑裕浩多次违规使用公车浙BB63Q9用于其个人上下班。2019年10月,郑裕浩受到调离工作岗位问责处理,全额扣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
象山海蓝教育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柳晶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8年4月、2019年5月,柳晶晶先后两次擅自决定购买超市购物卡用于发放“五一”节职工福利,共计10500元。2019年12月,柳晶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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