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陈群力
农历大年廿三,按老底子传统,是祭祀“灶王爷”的日子。但对奉化区的一些老赖来说,面对的不是香酥祭灶果,却是法院的拘留令。
当天,奉化法院开展年前凌晨集中执行活动。“行动开始!”凌晨4时半,随着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29名执行干警们按照预定方案,分成3组,赶往溪口、尚田、江口、西坞和鄞州姜山等地,执行传唤任务。
4时56分,执行干警在鄞州区姜山镇查获第一位被执行人邬某某。邬某某起初情绪激动,拒不下楼,也不愿配合,被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带回法院。后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邬某某逐渐冷静下来,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将借款本金83000元及相应利息一次性支付完毕。事后,奉化法院酌情从轻,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5时10分,执行干警在奉化区岳林街道麻厂村查获刘某某。刘某某系一起本金1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在之前的法院执行过程中,刘某某曾先后两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还叫来家属提供执行担保,但两次违反承诺,且玩起了“失踪”。
刘某某被传唤至法院后,故技重施,再次请求分期付款,被申请执行人果断拒绝。刘某某为自己的不讲诚信行为付出代价,被奉化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当天上午,奉化法院共查获被执行人18名,其中12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执行到位金额38万余元。剩下的6人因拒不履行等原因,均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他们要在拘留所过一个“难忘”的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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