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车祸离世,留下70多万元赔偿款和不到六岁的女儿。
如何合法、合理地妥当安置这笔赔偿款,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权益?法官和法院财务等其他工作人员可谓绞尽脑汁,近日事情终于圆满解决。
2017年,涵涵的父母经法院判决离婚,那时她才3岁。此后,涵涵一直跟着母亲和外公外婆在宁波生活。
但是2019年的一场车祸打破了平静的生活。
涵涵的母亲在这场车祸中丧生,留下了还不足6岁的涵涵。因为赔偿问题,涵涵和外公外婆将车主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经过调解,对方一共赔偿他们三人70多万元,但是,关于涵涵的赔偿款如何处理则让承办法官戴法官陷入了两难。
原来,涵涵的母亲不在了,在法律上她的父亲应当作为涵涵的监护人保管这笔赔偿款,但是她的父亲根本联系不上。而且,涵涵父母离婚这么多年,其父亲从来没有按照当时法院判决每个月支付涵涵生活费以及其他一些费用,甚至没给涵涵打过一个电话。就算能找到她的父亲,鉴于他上述种种表现,无论是涵涵的外公、外婆还是戴法官,都不放心将这笔钱交给他保管。但是,如果将这笔钱完全由外公外婆保管也不妥,一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二来外公外婆年纪也大了。
思虑再三,戴法官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属于涵涵的这部分赔偿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涵涵的外公外婆领取,作为涵涵今后的抚养费,另一部分由法院保管,待涵涵成年时由其本人领取。涵涵的外公、外婆以及他们的代理人对这一解决方案都比较满意。
但是,戴法官总觉得处理得还不够圆满周全,因为这意味着由法院保管的这笔钱将要在法院的账户上“沉睡”十多年。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涵涵的权益,戴法官和法院财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商讨,最后决定将这笔钱以涵涵的名义作为定期存款存进银行,同时由法院出具止付通知书,在涵涵成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这笔钱,这笔属于涵涵的赔偿款终于得到了最妥善的处理。
至此,本案也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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