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月27日,陈某某(女,54岁,南京市溧水区人)从云南昆明返回南京后,未按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没有如实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外省行程史,在咳嗽症状加重后,仍多次与他人密切接触,而且出入公共场所,发病后到医院就诊期间还故意隐瞒去过外省。
2月7日,陈某某被送至南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两天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现在已导致65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造成严重后果。南京警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此,南京警方提醒,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律法规和通告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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