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平 摄
本版制图 庄豪
记者董小军
新型冠状病毒不仅威胁人们的健康和安全,还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各种新的困扰,特别是在疫情之下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更为许多人所关心。为此,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其中未成年人和家庭财产相关的8个法律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现在,企业等各单位大多已复工,但学校尚未开学,一些双职工家庭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孩子无人看护”,对此,应如何解决更为稳妥?
京衡律师:一般情况下,有条件的夫妻会将未成年子女委托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同时,我们建议不具备条件的双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其中一方居家看护,并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提供劳动。
据了解,宁波专门就双职工家庭“看护难”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对非公企业,政府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其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
记者:有个别未成年人父母因疫情被隔离,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对此应如何处理?
京衡律师:父母的法定监护人资格不会因疫情隔离而丧失,但监护人因被隔离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委托监护给其他愿意且有能力的人或组织,如果有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求助。
民政部近日已发布《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疫情期间要做好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监护人被传染、隔离等原因导致未成年孩子无人照料,可以拨打相关求助电话。
记者:夫妻离婚后,子女随一方生活,直接抚养方是否可以以疫情为由拒绝行使探望权?
京衡律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应随意中止,因此,即使处在疫情中,仍享有子女的探望权。但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来自疫情重灾区或应处于隔离期等,可依法中止探望,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探望的权利应当恢复。当然,在疫情期间,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要求采取电话、线上视频等方式行使探望权利的,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记者:离婚后,父母一方可否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京衡律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能成为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但如支付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建议可与对方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如果另一方借故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记者:夫妻双方如果正处于离婚诉讼期,一方身处疫区或感染病毒是否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京衡律师:对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如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作出裁判。若子女年满8周岁,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
疫情不属于长期影响因素,在处理抚养权和探望权问题上,法院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始终贯彻儿童权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坚持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
记者:此次疫情正值春节前后,可能影响一些人无法如期举办婚礼,已付的酒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京衡律师:建议消费者先与酒店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时间、合意解除等处理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目前,浙江高院发布《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规定:“确因受疫情影响而致使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一方请求解除的,依法予以支持,并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合同法中的“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规定进行处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在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退款。餐饮经营者如要求消费者承担已准备食材等实际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酌情予以分担。
记者:夫妻一方对外借款经营公司,夫妻共同参与经营,因疫情影响公司损失严重,能否主张因不可抗力无力偿还借款而免除偿还责任?
京衡律师:首先,若一方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以一方名义对外借款的,另一方也应承担还款义务。其次,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不善造成损失的,不属于减免借款的不可抗力事由。若双方依法约定利息的,本息都应按约偿还。故这种情况,应当及时偿还借款。如果借款对象是金融机构,可通过各大银行官网或公众号的公告查询自己是否属于符合信贷宽限条件的人员。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文件通知,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和照顾,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期限予以合理延后等。
记者:男女双方在疫情暴发前已订立婚约,且男方已给付女方彩礼,如女方不幸患新冠肺炎,男方是否可以悔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京衡律师:从法律上说,订立婚约并非正式结婚,即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尚未成立,但如果男方悔婚,虽然不符合道德规范,但根据婚姻自由原则,男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女方继续缔结婚姻关系。但彩礼是否返还不能仅依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即使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主张彩礼返还,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如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彩礼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返还多少。此外,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付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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