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中,针对居民提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微改善等新要求,如何才能既满足改造条件,又能让老百姓满意?
3月23日,记者从宁波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新出台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设计师进小区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老旧住宅小区设施老化、空间拥挤、居住功能不配套等,迫切需要开展精细化设计。
“推动设计师进小区,有利于留住老旧社区‘乡愁’,传承历史文脉,激发社区活力,改善人居环境,感受城市记忆。设计师通过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尊重业主设计自身居住空间的权利,有利于探索建立业主基于自身的发现和需求主动提出微变化、微改善、微更新的改造实践路径,推动‘共同缔造’外延扩展。”
列入3年改造行动计划的老小区
将先行试点设计师进小区
设计师进小区,将按照“先试点、后扩面”的方式进行。结合我市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国家试点推进设计师进小区工作,对已列入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街道、社区开展试点,由属地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的设计企业对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扩面。
按照设计企业自愿、属地政府激励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订设计师进小区协议,落实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鼓励和支持设计企业的设计师以志愿者身份进小区,为小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按照设计企业注册地就近原则,鼓励设计企业优先与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签订共建实习基地建设。
哪些老小区可引入设计师?
根据《指导意见》,设计师进入的小区,为3年内不纳入征收范围或计划的城镇住宅小区。设计师,应当为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互认资格证书的注册建筑师。
哪些设计师为老旧改造所需要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以及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注册人员等以志愿者身份进小区,支持和服务小区治理。
设计师以哪些方式进入小区?
设计师进小区,实行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或委托,由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指导。设计师按以下方式进小区:
符合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为自行或通过本单位进小区的设计师,做好动态服务工作。原设计企业设计的住宅小区,应当由该设计企业优先落实设计师进小区;原设计企业注册地不在宁波市域范围内或已停业、歇业的,由本地设计企业以志愿者身份进小区。
设计师属于本住宅小区业主的,鼓励和支持其以业主身份参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从专业角度为社区治理提供服务。
有多个设计企业的设计师居住在同一小区,或同一住宅小区存在两家以上设计企业的,按照“谁设计、谁负责”原则确定,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推荐一名“首席设计师”进小区。
原住宅小区经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设计的,按“先新后旧”原则,由整治改造后的设计企业落实设计师进小区责任。
设计师进小区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明确,设计师进小区后,应当和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工作联系,为小区提供的技术咨询和工作服务包括:
受邀参加社区墙门会议等议事机构,听取并收集业主关于老旧住宅小区有机更新方面的意见建议;
接受街道、社区及社区规划师邀请,参与社区规划方案论证、细部设计等工作,推动形成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社区环境;
配合新设计企业提出合理化意见,掌握小区的历史渊源和文脉社情,推动建设新时代社区有机更新样板;
从住宅小区街角、墙角、边角环境提升着手,通过微改造、微更新、微提升活动,提升住宅小区建设品质等。
力争宁波所有老旧小区都拥有自己的设计师
根据《指导意见》,我市力争通过3年努力,我市所有城镇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设计师建立联系点;再通过若干年实践,实现所有住宅小区都有1~2名设计师建立联系点,部分街道、社区与设计企业以及大专院校建立实践基地合作关系,为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走出一条新途径。
《指导意见》还鼓励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及设计企业,组建设计团队进小区。对设计师进小区后连续时间超过3年,街道、社区、业主等普遍认可、且满意度较高的,在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或城市更新时,支持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该团队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等工作。
此外,还将鼓励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保险机构在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时,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原设计企业开展第三方巡查。由街道、社区推荐设计师进小区的优秀设计师代表、优秀企业,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信用信息加分激励。
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正大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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