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冯瑄 通讯员涵真 钧钧
今天,在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号泊位,45.6万尾梭鱼顺着轨道放入大海。这是北仑首次开展大规模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生态补偿。
距离6号泊位不远处,就是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现场。经济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该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可以做到不改变环境质量现有功能和水平,但从区域生态保护的角度看,仍需要通过增殖放流对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
按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法律规定,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渔业生态损害评价意见,该公司出资63.44万元,进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从而有效减缓工程建设对相关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修复和改善工程周边海域渔业资源种群结构。
记者了解到,增殖放流全过程是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的,并邀请了媒体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和以往企业出资、政府实施不同,此次生态补偿由企业出资、企业实施,在哪一处开发建设,就在哪一处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度得到提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谁污染谁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现在‘谁损害谁修复’也将进入常态化、精准化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李红新说。此举不仅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渔业生产持续发展、促进沿海渔民增收等方面意义重大,同时也为其他涉海建设项目生态补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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