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开学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年级段
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
二、时间安排
4月26日开学。
三、有关要求
(一)不断细化校园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精密智控健康监测、封闭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校园安全管控机制,引导学生加快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校期间师生口罩佩戴要求继续按第一、二批开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科学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做好线上线下衔接,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科学制 定教育教学计划。继续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师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切实加强家校合作。以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向家长宣传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织密家校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复课创造有利条件。
开学核验、上下学管理、驻校健康指导员服务等其他防控措施继续按甬防办〔2020〕76、77号文件执行。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