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五一期间通过宁波索菲特酒店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购买了入住优惠券,而且在节假日也可以使用。但是,当他使用这些优惠券的时候,却被告知还需要另外加钱。情况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购买优惠券却被告知要补差价
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在五一期间举办的婚礼。当时婚礼是在鄞州区的另外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的,周先生看到距离不远的索菲特酒店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在举行优惠活动:1247.50元就可以享受三晚的房间入住,其中第三晚属于半价入住,是个套餐。
由于参加婚礼的客人比较多,周先生购买了好几个套餐。周先生表示,购买优惠券的时候是4月26日,他们也和销售人员说了他们的入住要求和条件:如果是住一个晚上,三个房间,能否使用一张优惠券?当时对方表示可以协商,套餐也可以分拆的。
但是5月2日,当周先生安排亲朋入住的时候,前台却说,需要补差价,每三个房间要补200多元的差价,总数大约在1800元。
酒店
消费者对规则理解有误
对此,记者联系了索菲特酒店的陈经理。她告诉记者,可能客户对入住条件有些误会。“我们推出的活动是,连住两晚,第三晚半价。满1497元减249.5元。”陈经理表示,这个条件很明确,就是要连续入住三晚,最后一晚才可以享受这个半价,不可以拆分使用的。可能事先和消费者沟通的时候出现了一些误会,导致对方理解成为:只要住3个房间,其中就有一个可以享受半价。
消费者
销售人员称可以使用优惠券
但是周先生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给记者出示了相关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显示,销售人员当时表示,可以先入住,暂时不用核销,优惠券方面,他可以去和上级协商解决。
周先生强调,销售人员一开始并没有说明优惠券是不可拆分的,直到入住,造成了既成事实,才说要补差价,这点尤其让他们无法忍受。
目前,记者了解到,酒店愿意提供几张自助餐券给周先生表示歉意。但是被周先生拒绝了,他决定继续维权。
消保委
优惠规则不应太复杂
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商业机构会推出优惠措施,但是不少优惠都会有先决条件。而消费者在享受这些优惠的时候,要事先了解这些条件。
同样的,商业机构在推出这些优惠的时候,要明确地告诉消费者使用条件,而且不要设置过于复杂的规则。在具体操作上要规范,不要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不然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或者对同一情况的不同解读。宁波晚报记者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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