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青蟹还没上市,从外地进货青蟹来卖,想必利润会很可观。”宁海人叶先生原本想靠投资入股做青蟹生意赚点钱,没想到自己的7.6万元积蓄连同从父亲那里借来的2万元一起搭了进去,还给骗子担保了5万元的借款。昨天,回想起被骗的经历,叶先生后悔不迭。
今年3月的一天,他在邻居陈某家闲坐时认识了冀某(下图红圈内的男子)。
期间,冀某多次在叶先生和陈某面前讲从国外进口青蟹到本地销售的生意,说利润可观但苦于没有本钱,想让陈某共同出资入股,但陈某也没有钱,冀某便问叶先生有没有兴趣入股。
叶先生在向做水产生意的朋友咨询后,得知当月本地青蟹还没有上市,如果做这个生意利润还是很可观的。叶先生有些犹豫不定,冀某又说自己以前与人合伙在江苏养殖过青蟹,亏本后合伙人到三门青蟹市场做水产生意,愿意让冀某出15万元入股,赚钱后平分。冀某还告诉叶先生自己已经投资了6万元,但是还不够,如果叶先生愿意入股,可以算在冀某的股份里。在冀某的再三蛊惑下,叶先生最终答应了冀某的入股要求。
4月2日,冀某找到叶先生来拿入股资金。叶先生从银行取出2万元现金,和冀某一起到三门青蟹市场找冀某的合伙人交钱入股。但冀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叶先生,不让其与合伙人碰面。
第一笔股本交给冀某后,叶先生有点不放心。隔天,他就给冀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冀某说合伙人派他在宁波某海鲜市场做监工,监督发到海鲜市场的青蟹死亡和成交情况,常住宁波。叶先生觉得冀某的回答很有道理,便不再生疑。冀某又趁机让他准备好剩下的股本。
4月8日下午,叶先生第二次带着1.9万元现金到海鲜市场找到冀某,冀某带着他在市场里转了几圈,并指给他看哪几家摊位是他在管理的。随后,冀某又带着他走进一家有8间店面的摊位,跟里面的人很熟悉地交谈起来。
看到这里,叶先生毫不犹豫地把带来的1.9万元现金交给了冀某。拿到现金后,冀某说15万的入股费用还差最后5万元了,他已经跟叶某邻居陈某讲好了,可以问陈某借来,但陈某要求有人担保才肯出借,冀某便让叶先生做担保人,叶先生同意了。
4月9日上午,冀某找到叶先生一起到陈某家,由叶先生担保,陈某借给冀某5万元。
从陈某家出来后,冀某对叶先生说昨天在宁波海鲜市场去过的那家水产店老板也让冀某合股做青蟹生意,冀某也想让叶先生分一杯羹。回想起前一天冀某与店员熟悉的情景,叶先生相信了冀某的说词,答应入股。
4月13日中午,叶先生找到冀某住宿的宾馆房间,用手机向冀某提供的银行卡里转账3.7万元。
4月18日,冀某再次到叶先生家告诉他,苏州一个水产老板也要冀某拼股做青蟹生意,大概需要5万元本钱,之前投入三门青蟹市场合股的15万元已经产生了1万元的收益,这次叶先生只需再出2万元就可以了。
叶某说自己已经没钱了,冀某又让叶先生开车一起到冀某老家去借钱,可惜冀某借了一圈都没借到。看着冀某的样子,叶先生对冀某的生意深信不疑,便对冀某说自己的父亲可能有钱。
4月19日,两人回到叶先生家后,叶先生向自己的父亲借到2万元后,再次通过手机转到冀某提供的银行卡里。收到钱的冀某当天就返回了宁波。
过了没几天,叶先生又接到了冀某打来的电话,说苏州那边青蟹生意在逐步扩大,本钱还不够,需要再加大投入。不过,这次叶先生是真的已经没有钱了。而且让他感到有点不安的是,听着冀某说生意越做越大,但他一分钱收益都没拿到。叶先生留了个心眼,他赶到海鲜市场后打电话给冀某,让他到市场门口接自己。冀某答应好的,但是过了20多分钟都没有出现。等叶先生再次拨打冀某电话时,冀某手机关机了。
叶先生感觉不对,立即到市场里找到上次冀某指给他看过的几个摊位询问,但摊主均答复从未听说过冀某这个人,也从未与冀某有过合作。叶先生转身再到冀某带他去过的水产店里询问,店主说冀某从未给他们提供过青蟹。
此时,叶先生已经有些惊慌失措了,马上赶到冀某老家,向冀某邻居打听冀某的底细。邻居都说冀某是个骗子,以前从邻居这里以借钱承包海塘的名义骗过钱,老家的房子都卖掉了。
4月26日,心灰意冷的叶某走进宁海县公安局一市派出所报案。在听完叶某被骗的经过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5月14日,民警在象山某宾馆将冀某(下图左)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冀某对其以合伙做水产生意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诈骗所得的钱款一部分被他还了赌债,另一部分被他输光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冀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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