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正式下发《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时间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1.具有慈溪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当地教办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因身体原因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向当地教办报名。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初中招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本市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第二志愿填报可以扩大到宁波市范围。
(三)报名办法
1、统一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2、统一志愿填报。
慈溪市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地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选报民办学校者最多可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限填我市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为备选志愿,可以填宁波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仅用于第一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3、统一信息核验。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后,招生管理系统上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教办负责核验所有在本镇(街道)报名通道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户籍、住房、居住证等基本信息,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改信息,或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镇(街道)教办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教办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镇(街道)教办组织的招生。
(四)录取办法
公办学校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实行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慈溪市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按三个批次先后顺序录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由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接纳,若入学人数超出学位数,当地教办根据当年可提供的学位余额数划定积分入学分数线。未达到相应分数线者,应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入学的准备,或由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进行招录。
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1.民办学校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填报的学校志愿进行招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也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公证处全程参与,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3.小学初中为同一投资主体举办的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历年招生过程中承诺小学直升初中并予以实施的,2020年前入学的小学生,参照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政策执行,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市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施教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施教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
(五)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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