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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社区新政将施行 宁波两个试点项目"按计划推进中"
稿源: 甬上   2020-06-13 11:01:00报料热线:81850000

  去年的6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官微“浙江发改”公示“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建议名单”,宁波鄞州划船社区、白鹤社区入选。

  在被列入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名单即将满一年的近段时间,关于白鹤、划船两个社区的消息,如天气般再度升温。

  此前,宁波市发改委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曾表示,这两个未来社区项目“进度相对滞后”,试点“存在退出可能”。这段时间,民间又有“停止改造建设、采取修修补补”之类的说法传出……

  就此,市发改委今天再度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回复网友:

  “根据试点项目推进实际,省发改委近期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前期工作情况复杂的项目,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创建缓冲期,进一步深化培育而不是简单地取消或除名,使得对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创建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宁波首批未来社区项目按计划推进中正在开展征迁等相关方案的深化研究,成熟后会按程序公开。”

  截图自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

  宁波市发改委所说的浙江省发改委近期印发的《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日前已在“浙江发改”微信号上公布,定于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按“浙江发改”公布的《办法》内容,未来社区试点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改造更新为主要类型,兼顾重大高能级平台、交通节点新城开发等规划新建类型。

  试点创建的总体流程,共11项,如下图所示:

  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流程图,图源自“浙江发改”,下同

  这其中的申报方案,《办法》要求明确规划单元、实施单元的规划范围,划定用地控制边界——原则上,规划单元用地面积为50-100公顷,实施单元用地面积不低于20公顷。

  申报方案主要聚焦实施单元,但要提出规划单元统筹推进安排。申报方案编制深度应参照方案设计深度,兼顾城市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而白鹤、划船两个社区,在被确定列入试点建设名单后的近一年间,按试点建设流程图所示,显然要做的是编制实施方案及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办法》明确,试点名单公布后原则上规划新建类试点,半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改造更新类试点,考虑拆迁安置进度等因素,1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

  实施方案应在申报方案基础上予以深化,并达到以下要求:

  《办法》指出,实施方案编制期间,试点实施单元地块征迁收储、规划修改、资金平衡细化等工作应同步予以推进。

  实施方案经试点所在设区市政府初审通过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向省发改委提出评估申请,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会同地方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评估。

  然后,根据评估意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实施方案评估通过后,应依法供应土地。土地供应前,应完成宗地征拆收储、规划调整以及实施方案确定等工作。

  最后,未来社区试点在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试运营3个月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考核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评估考核,并将结果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命名公布。

  按市发改委在民生e点通上的说法,白鹤、划船两个社区的试点建设工作,目前还处在征迁等相关方案的深化研究中。

  这离全面开工建设,显然还远。

  《办法》指出,未来社区试点应于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办法》中,还补充了下面这个内容——

  未能按期全面开工建设的,降格为培育对象,给予一年整改期。

  整改期内全面开工建设后,重新列入试点建设名单;仍未全面开工建设的,从试点建设名单中予以取消或除名。

  另据宁波市发改委此前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的回复,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荐4个项目申报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项目需经评审、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发改委统一公布。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未来社区新政将施行 宁波两个试点项目"按计划推进中"

稿源: 甬上 2020-06-13 11:01:00

  去年的6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官微“浙江发改”公示“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建议名单”,宁波鄞州划船社区、白鹤社区入选。

  在被列入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名单即将满一年的近段时间,关于白鹤、划船两个社区的消息,如天气般再度升温。

  此前,宁波市发改委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曾表示,这两个未来社区项目“进度相对滞后”,试点“存在退出可能”。这段时间,民间又有“停止改造建设、采取修修补补”之类的说法传出……

  就此,市发改委今天再度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回复网友:

  “根据试点项目推进实际,省发改委近期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前期工作情况复杂的项目,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创建缓冲期,进一步深化培育而不是简单地取消或除名,使得对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创建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宁波首批未来社区项目按计划推进中正在开展征迁等相关方案的深化研究,成熟后会按程序公开。”

  截图自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

  宁波市发改委所说的浙江省发改委近期印发的《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日前已在“浙江发改”微信号上公布,定于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按“浙江发改”公布的《办法》内容,未来社区试点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改造更新为主要类型,兼顾重大高能级平台、交通节点新城开发等规划新建类型。

  试点创建的总体流程,共11项,如下图所示:

  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流程图,图源自“浙江发改”,下同

  这其中的申报方案,《办法》要求明确规划单元、实施单元的规划范围,划定用地控制边界——原则上,规划单元用地面积为50-100公顷,实施单元用地面积不低于20公顷。

  申报方案主要聚焦实施单元,但要提出规划单元统筹推进安排。申报方案编制深度应参照方案设计深度,兼顾城市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而白鹤、划船两个社区,在被确定列入试点建设名单后的近一年间,按试点建设流程图所示,显然要做的是编制实施方案及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办法》明确,试点名单公布后原则上规划新建类试点,半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改造更新类试点,考虑拆迁安置进度等因素,1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

  实施方案应在申报方案基础上予以深化,并达到以下要求:

  《办法》指出,实施方案编制期间,试点实施单元地块征迁收储、规划修改、资金平衡细化等工作应同步予以推进。

  实施方案经试点所在设区市政府初审通过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向省发改委提出评估申请,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会同地方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评估。

  然后,根据评估意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实施方案评估通过后,应依法供应土地。土地供应前,应完成宗地征拆收储、规划调整以及实施方案确定等工作。

  最后,未来社区试点在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试运营3个月后,由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考核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评估考核,并将结果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命名公布。

  按市发改委在民生e点通上的说法,白鹤、划船两个社区的试点建设工作,目前还处在征迁等相关方案的深化研究中。

  这离全面开工建设,显然还远。

  《办法》指出,未来社区试点应于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办法》中,还补充了下面这个内容——

  未能按期全面开工建设的,降格为培育对象,给予一年整改期。

  整改期内全面开工建设后,重新列入试点建设名单;仍未全面开工建设的,从试点建设名单中予以取消或除名。

  另据宁波市发改委此前在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上的回复,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荐4个项目申报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项目需经评审、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发改委统一公布。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