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鄞州区住建局获悉,鄞州区城镇住房外墙面综合保险加外墙面安全动态监测项目中标,这意味着鄞州区6718幢城镇住房有了“双保险”。
据悉,此次投保由第三者责任险、外墙面修缮附加保险、外墙维修责任险等三方面险种组成。涉保的6718幢城镇住房均为2015年1月1日之前竣工交付的,属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的住宅房屋且外墙面已过保修期,总建筑面积约252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家庭24.2万户。投保费用,由政府财政支出。
鄞州区住建局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小区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而多数老小区尚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着房屋的老旧,存在外墙脱落的风险隐患,而设立城镇住房外墙面综合保险加外墙面安全动态监测项目,按照‘共管、共治、共享、共同缔造’的原则,从而解决因外墙面掉落后出险部位谁维修、如何维修的问题。”事实上,该保险在去年已在鄞州区君悦花园、明东等4个小区进行了试点,今年起,进行了全区推广。
保险条例明确,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由于保险单列明的住宅房屋建筑外墙系自行脱落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受害者在保险 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启动救助应承担的对伤亡人员给付救助金的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外墙面修缮附加保险,主要是用于外墙面掉落部位应急修补,仅限于5万元(含)以下的修缮工程。其中,修缮总费用1万元以下无需所在幢业主同意,由修缮部位所涉及业主确定并签字同意维修;修缮总费用1万元(含)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需该幢业主集体协商确定签字同意并报属地镇、街(社区)备案。上述两项修缮费用均由相关业主承担30%,保险人承担70%。业主出资部分不得从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使用。
外墙维修责任险,则由小区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面向保险人按标准投保。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保险单载明的建筑外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脱落或存在安全隐患,由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支出的应急修理、加固或重置费用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维修责任险根据外墙面类型以及投保规模等实际情况由保险机 构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采购人按照双方签订生效的保险合同金额予以50%的保费补贴。
据介绍,这是鄞州区为城镇房屋购买的第二个保险项目。2016年,鄞州区创新推出“城房险”新模式,利用保险机制分散化解老旧住房倒房风险,目前已经实现2000年及以前竣工的三层及以上城镇居民住宅全覆盖。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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