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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训 选机构 上宁波民办教育网!认准这1778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24 21:43: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张土良

  临近暑假,市教育局公布第一批经教育部门审批且复课检验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并提醒广大家长:您的孩子如要接受短期的素质提升培训,一定要到有资质且防疫复课检验合格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家长可以通过登录宁波市民办教育网(http://mbjy.nbedu.net.cn)查询平台,按照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县市区域、培训业务范围、学校类型等进行查询。

  提醒

  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个别违规从事文化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有的是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明确不包含文化教育培训内容),有的是打着“名师”“一对一”培训的个体家教,有的是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向学员仅提供非正规的票据,而不是开具“培训费”正规的发票。

  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以及复课检验合格证明。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应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其次要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办学地址不一致的,不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教育部、省市县教育部门明确发文规定,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

  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误区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缴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培训机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学费,同时课程安排应与收费协调一致。按课时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费超过60课时的费用。缴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正规票据、签订培训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缴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误区四: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纠纷处理

  如果消费者和教育培训机构发生了纠纷,消费者要合理依法维权,主要途径有四个:

  一、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

  二、消费者可向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三、消费者可向消保委投诉;培训机构教职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四、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要培训 选机构 上宁波民办教育网!认准这1778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24 21:43: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张土良

  临近暑假,市教育局公布第一批经教育部门审批且复课检验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并提醒广大家长:您的孩子如要接受短期的素质提升培训,一定要到有资质且防疫复课检验合格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家长可以通过登录宁波市民办教育网(http://mbjy.nbedu.net.cn)查询平台,按照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县市区域、培训业务范围、学校类型等进行查询。

  提醒

  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个别违规从事文化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有的是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明确不包含文化教育培训内容),有的是打着“名师”“一对一”培训的个体家教,有的是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向学员仅提供非正规的票据,而不是开具“培训费”正规的发票。

  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以及复课检验合格证明。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应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其次要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办学地址不一致的,不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教育部、省市县教育部门明确发文规定,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

  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误区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缴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培训机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学费,同时课程安排应与收费协调一致。按课时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费超过60课时的费用。缴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正规票据、签订培训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缴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误区四: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纠纷处理

  如果消费者和教育培训机构发生了纠纷,消费者要合理依法维权,主要途径有四个:

  一、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

  二、消费者可向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三、消费者可向消保委投诉;培训机构教职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四、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