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品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新型毒品如冰毒等成为毒品犯罪的主要品种。而当前,青少年正日渐成为易受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之一。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北仑法院发布了一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某日,北仑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教育部门反映,称有三名在校学生小豪、小洋、小嘉因吸毒被行政处罚。
侦查人员对该三名学生进行核查,发现三人系被他人引诱吸食毒品,由此揭开了一起“瘾君子”为减轻公安机关的处罚,以金钱引诱未成年人吸毒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8年8月说起。被告人蔡某、郑某因吸毒、提供毒品、容留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为减轻处罚,两人将主意打到未成年人身上。
因未成年人首次吸毒不用被拘留,也不会留案底,两人遂伙同被告人乐某、王某阳、乔某、王某勇等人,将未成年人小龙、小雨、小嘉、小洋、小豪引诱至王某勇租住处、镇海某棋牌室,以金钱引诱他们吸食毒品,并引导他们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通过这种方式提供吸毒人员线索,戴罪立功,从而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郑某、乔某、王某勇、王某阳、乐某结伙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均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勇明知被告人蔡某等人引诱未成年人吸毒去派出所顶罪,仍容留相关人员在其住所吸毒并帮助对未成年人进行尿检,其行为系引诱他人吸毒的共犯;且王某勇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院以引诱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蔡某、郑某、乔某、王某阳、乐某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引诱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勇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宁波晚报记者陈烨通讯员北璎)
(文中出现的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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