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大胆!被责令停工一个月了 违法施工仍在进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10 07:03:41报料热线:81850000

  责令停工后,目前工地仍在施工。

  宁海县自规局曾发文责令整改。

  “村里造文化活动中心本是好事,但建造一定要按照规划审批的图纸,不能超红线占农地……”日前,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有村民向本报记者反映,村里建造文化活动中心施工没有按照规划图纸,而且占用了红线外农地约50平方米。针对该情况,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违法施工仍在进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采访。

  项目一动工村民傻了眼:规划变动还超红线

  7月8日,记者来到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在38省道的旁边,一处建筑工地正在忙碌地施工,地基已经打起来了。现场,水泥搅拌车正在不停地转动,工人们有的推车运水泥,有的砌砖……村民告诉记者,这就是建造中的方前村文化活动中心。

  “早在一个月前,县自规局就对该项目下发过‘责令停工’通知书,可是其间停停造造,目前仍然在施工。”村民林先生讲起事情经过。

  林先生家就住在工地旁边,因为离得近,所以他特别关心这个工程。多年前老祠堂拆掉后,这块地一直空着,平时用于停车。2018年7月,经县自规局审批,将这块2900多平方米的空地用于建造村文化活动中心。

  在动工之前,林先生就向村里了解该项目情况,但村里并没有告诉他具体规划。今年4月,他去县自规局查看了项目图纸,终于看到了规划图纸。

  “如果是按规划审批的图纸来建造,我们没意见,可是后来发现不对了!”林先生说,5月20日,文化活动中心工程终于动工了。地基打起来后,村民们到现场一看,结果傻了眼。根据施工中的地基位置,可见其实际建造根本没有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整座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往北移了13.8米,并且其建筑的东北角还超出农地红线范围约50平方米。

  责令立即停工一个月后,违法施工仍在进行

  “施工没有按照规划审批的图纸进行,甚至还超出红线范围占用农地,这是违法的。”林先生和其他村民发现这一问题后十分重视,立即向街道和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反映。

  5月27日,宁海县自规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于5月29日对该项目建设方方前村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村民拿出了一份由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15日发出的《违法线索处理告知书》给记者看,告知书中写道:“现场砌基的文化活动中心东北角约50平方米涉嫌超出批准范围。我局于2020年5月29日对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

  此后,施工停了半个月时间。可是到了6月23日,建筑工地又开始动工了。村民向县纪委反映,之后又停了一个星期,到了7月初,工地继续开工,施工仍然没有按照规划图纸。

  部门回应

  县自规局:违法事实存在

  工程为什么不按规划图纸施工?记者随后联系了方前村的村支书,他对此解释说,之所以建筑往后退了十多米,是因为想让前面的空地大一点,便于停车。规划图纸批下来之后,村里一些人强烈要求将主体建筑往后移。村支书还称,他们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变更了规划图纸。但他也承认,变更后的规划并没有重新经过自规局审批认可。

  那么对于这一规划变更,主管部门的说法如何?记者来到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该工地确实存在违法施工的事实,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建筑往后移了13.8米;二是建筑的东北角超出了批准的红线范围,占用了约50平方米农地。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超出红线部分明确要求其不得占用,必须退回并复耕;而对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变动如何处理,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目前还在评估。他建议最好让街道协调解决问题。

  梅林街道:问题属实,正介入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梅林街道,联村干部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上午,他们就这一问题刚刚召集村经济合作社、自规局等部门进行协商。

  联村干部表示,该村的文化活动中心已经计划了很多年,周边其他村庄都建造好了,该村还没有,因此村里也想尽快建好文化活动中心。在施工前有村民提出变更规划图纸,将建筑往后退十多米,以使前面现有的一个水池能够全部保留。“现在确实是违法施工,因为改变了规划审批图纸。”

  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出红线的50平方米农地,他们要求必须退回,这点可以明确。但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如何变更,还在进一步商讨之中。

  记者询问,相关部门已责令停工,现在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工地怎么可以继续施工?梅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每次都到现场执法,但无奈施工者仍然不肯停工。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和各方面协调,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关于此事,记者也将进一步关注。

  宁波晚报记者陈善君文/摄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大胆!被责令停工一个月了 违法施工仍在进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10 07:03:41

  责令停工后,目前工地仍在施工。

  宁海县自规局曾发文责令整改。

  “村里造文化活动中心本是好事,但建造一定要按照规划审批的图纸,不能超红线占农地……”日前,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有村民向本报记者反映,村里建造文化活动中心施工没有按照规划图纸,而且占用了红线外农地约50平方米。针对该情况,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违法施工仍在进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采访。

  项目一动工村民傻了眼:规划变动还超红线

  7月8日,记者来到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在38省道的旁边,一处建筑工地正在忙碌地施工,地基已经打起来了。现场,水泥搅拌车正在不停地转动,工人们有的推车运水泥,有的砌砖……村民告诉记者,这就是建造中的方前村文化活动中心。

  “早在一个月前,县自规局就对该项目下发过‘责令停工’通知书,可是其间停停造造,目前仍然在施工。”村民林先生讲起事情经过。

  林先生家就住在工地旁边,因为离得近,所以他特别关心这个工程。多年前老祠堂拆掉后,这块地一直空着,平时用于停车。2018年7月,经县自规局审批,将这块2900多平方米的空地用于建造村文化活动中心。

  在动工之前,林先生就向村里了解该项目情况,但村里并没有告诉他具体规划。今年4月,他去县自规局查看了项目图纸,终于看到了规划图纸。

  “如果是按规划审批的图纸来建造,我们没意见,可是后来发现不对了!”林先生说,5月20日,文化活动中心工程终于动工了。地基打起来后,村民们到现场一看,结果傻了眼。根据施工中的地基位置,可见其实际建造根本没有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整座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往北移了13.8米,并且其建筑的东北角还超出农地红线范围约50平方米。

  责令立即停工一个月后,违法施工仍在进行

  “施工没有按照规划审批的图纸进行,甚至还超出红线范围占用农地,这是违法的。”林先生和其他村民发现这一问题后十分重视,立即向街道和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反映。

  5月27日,宁海县自规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于5月29日对该项目建设方方前村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村民拿出了一份由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15日发出的《违法线索处理告知书》给记者看,告知书中写道:“现场砌基的文化活动中心东北角约50平方米涉嫌超出批准范围。我局于2020年5月29日对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

  此后,施工停了半个月时间。可是到了6月23日,建筑工地又开始动工了。村民向县纪委反映,之后又停了一个星期,到了7月初,工地继续开工,施工仍然没有按照规划图纸。

  部门回应

  县自规局:违法事实存在

  工程为什么不按规划图纸施工?记者随后联系了方前村的村支书,他对此解释说,之所以建筑往后退了十多米,是因为想让前面的空地大一点,便于停车。规划图纸批下来之后,村里一些人强烈要求将主体建筑往后移。村支书还称,他们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变更了规划图纸。但他也承认,变更后的规划并没有重新经过自规局审批认可。

  那么对于这一规划变更,主管部门的说法如何?记者来到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该工地确实存在违法施工的事实,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建筑往后移了13.8米;二是建筑的东北角超出了批准的红线范围,占用了约50平方米农地。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超出红线部分明确要求其不得占用,必须退回并复耕;而对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变动如何处理,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目前还在评估。他建议最好让街道协调解决问题。

  梅林街道:问题属实,正介入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梅林街道,联村干部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上午,他们就这一问题刚刚召集村经济合作社、自规局等部门进行协商。

  联村干部表示,该村的文化活动中心已经计划了很多年,周边其他村庄都建造好了,该村还没有,因此村里也想尽快建好文化活动中心。在施工前有村民提出变更规划图纸,将建筑往后退十多米,以使前面现有的一个水池能够全部保留。“现在确实是违法施工,因为改变了规划审批图纸。”

  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出红线的50平方米农地,他们要求必须退回,这点可以明确。但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如何变更,还在进一步商讨之中。

  记者询问,相关部门已责令停工,现在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工地怎么可以继续施工?梅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每次都到现场执法,但无奈施工者仍然不肯停工。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和各方面协调,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关于此事,记者也将进一步关注。

  宁波晚报记者陈善君文/摄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