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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21亿元并购诈骗案落定 股价连续涨停
稿源: 东南财金   2020-07-16 07:22:00报料热线:81850000

  曾经令市场震惊的宁波东力21亿元并购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

  7月14日晚间,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针对宁波东力、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宁波东力来说,在并购诈骗的泥淖中挣扎了近2年,如今算是“拨云见日”。

  7月9日,宁波东力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0%。

  宁波东力预计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司法机关追缴并注销的公司股份134632170股,增加净利润115379.77 万元。

  7月15日,宁波东力再度“一字”涨停,报收于5.57元/股。这是该股连续第5个交易日涨停。7月以来,宁波东力已累计上涨80%。

  宁波东力和年富供应链的这段“缘分”,还要从2015年前说起。

  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初定重组标的为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实业”),后重组标的更换为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

  这期间一切似乎进展顺利。2017年7月15日,宁波东力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显示,宁波东力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亿元,同时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交易价为21亿元。

  2017年7月18日,宁波东力再发公告表示,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已成为年富供应链的唯一股东。

  然而,好景不长。差不多过了一年左右,剧情出现大反转。2018年7月2日,宁波东力发布《立案告知书》称,6月29日收到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宁波东力被年富供应链合同诈骗一案已立案侦查。

  于是,宁波东力被拖进了合同诈骗案的深渊。

  实际上,宁波东力在收购年富供应链之前,年富供应链的控股股东年富实业就因经营不善形成巨额亏空,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其实际控制人李文国以个人信用及名下财产为年富实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已达30多亿元。

  对于被骗的过程,宁波东力今年1月2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为了避免公司资金链断裂及承担银行贷款的担保责任,年富实业董事长李文国考虑通过直接上市融资或并购间接上市的方式解决资金和担保问题,并决定由公司总裁杨战武、财务总监刘斌及副总裁徐莘栋、金融总监兼副总裁秦理等人具体实施。

  于是,年富实业通过与由李文国等人实际控制的多家香港关联公司进行虚假贸易,将巨额亏空转成年富实业对其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账款,又通过制造对相关客户虚假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公司业绩,以制造公司实力雄厚、利润丰厚的假象。

  而后,李文国通过钟志辉介绍,与宁波东力董事长宋济隆、时任董秘陈晓忠洽谈宁波东力并购年富实业事宜。再之后,由于证券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尽职调查不力等原因,最终导致这一“悲剧”发生。

  根据宁波东力1月23日的公告,被告人和被告单位除了被罚数额不等的资金外,因为合同诈骗罪,李文国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战武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罚金300万元;刘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处罚金300万元。

  在这一过程中,宁波东力也存在信披违规的行为。2018年8月24日,宁波东力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宁波东力的业绩更因为这起并购重组而元气大伤。2018年度,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亿元,同比减少1857.90%。

  宁波东力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资产减值38.09亿元,主要系对年富供应链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3.6亿元,对年富供应链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86亿元,对装备制造业存货计提跌价准备0.42亿元等共同所致。

  宁波东力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为13.70亿元,经综合判断计提预计负债4亿元。

  根据《告知书》,证监会认为,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各期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均达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70%以上,涉案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李文国作为年富供应链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决策、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杨战武、刘斌分别作为年富供应链总经理、财务总监,积极组织、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李文国、杨战武、刘斌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徐梓栋、秦理、林文胜作为年富供应链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证监会责令年富供应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也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与遗漏,主要是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宁波东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 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时任董事长宋济隆、时任总经理宋和涛、时任董事罗岳芳、独立董事陈一红、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由于当事人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分别釆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至此,一场持续近2年的资产重组并购诈骗案终于画上句号。

  值得一提的是,4月24日,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高院出具的《刑事裁决书》,为终审裁定。公告显示,法院驳回了李文国等人的上诉,判令追缴被告富裕仓储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1.29亿股及其孳息,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2520万股及其孳息,母刚代持及非法获得宁波东力股票合计1343万股及其孳息(上述股票以并购时人民币8.57元/股折算价值);追缴被告人李文国通过九江嘉柏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赃款3.456亿元;追缴年富供应链获得的赃款2亿元。均需要返还宁波东力。

  从过往经历来看,处罚告知书的下达,也预示着最终处罚决定书的落地已为期不远。这也往往预示着投资者索赔行动的启幕。

  多名证券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宁波东力受损投资者,可向相关律师团队报名参加索赔。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间买入宁波东力,且2018年7月1日收盘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证券胜诉网或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等报名索赔,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视案件审理情况,不排除将其他涉案责任主体与上市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

  记者王婧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东力21亿元并购诈骗案落定 股价连续涨停

稿源: 东南财金 2020-07-16 07:22:00

  曾经令市场震惊的宁波东力21亿元并购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

  7月14日晚间,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针对宁波东力、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宁波东力来说,在并购诈骗的泥淖中挣扎了近2年,如今算是“拨云见日”。

  7月9日,宁波东力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0%。

  宁波东力预计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司法机关追缴并注销的公司股份134632170股,增加净利润115379.77 万元。

  7月15日,宁波东力再度“一字”涨停,报收于5.57元/股。这是该股连续第5个交易日涨停。7月以来,宁波东力已累计上涨80%。

  宁波东力和年富供应链的这段“缘分”,还要从2015年前说起。

  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初定重组标的为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实业”),后重组标的更换为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

  这期间一切似乎进展顺利。2017年7月15日,宁波东力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显示,宁波东力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亿元,同时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交易价为21亿元。

  2017年7月18日,宁波东力再发公告表示,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已成为年富供应链的唯一股东。

  然而,好景不长。差不多过了一年左右,剧情出现大反转。2018年7月2日,宁波东力发布《立案告知书》称,6月29日收到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宁波东力被年富供应链合同诈骗一案已立案侦查。

  于是,宁波东力被拖进了合同诈骗案的深渊。

  实际上,宁波东力在收购年富供应链之前,年富供应链的控股股东年富实业就因经营不善形成巨额亏空,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其实际控制人李文国以个人信用及名下财产为年富实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已达30多亿元。

  对于被骗的过程,宁波东力今年1月2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为了避免公司资金链断裂及承担银行贷款的担保责任,年富实业董事长李文国考虑通过直接上市融资或并购间接上市的方式解决资金和担保问题,并决定由公司总裁杨战武、财务总监刘斌及副总裁徐莘栋、金融总监兼副总裁秦理等人具体实施。

  于是,年富实业通过与由李文国等人实际控制的多家香港关联公司进行虚假贸易,将巨额亏空转成年富实业对其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账款,又通过制造对相关客户虚假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公司业绩,以制造公司实力雄厚、利润丰厚的假象。

  而后,李文国通过钟志辉介绍,与宁波东力董事长宋济隆、时任董秘陈晓忠洽谈宁波东力并购年富实业事宜。再之后,由于证券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尽职调查不力等原因,最终导致这一“悲剧”发生。

  根据宁波东力1月23日的公告,被告人和被告单位除了被罚数额不等的资金外,因为合同诈骗罪,李文国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战武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罚金300万元;刘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处罚金300万元。

  在这一过程中,宁波东力也存在信披违规的行为。2018年8月24日,宁波东力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宁波东力的业绩更因为这起并购重组而元气大伤。2018年度,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亿元,同比减少1857.90%。

  宁波东力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资产减值38.09亿元,主要系对年富供应链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3.6亿元,对年富供应链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86亿元,对装备制造业存货计提跌价准备0.42亿元等共同所致。

  宁波东力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为13.70亿元,经综合判断计提预计负债4亿元。

  根据《告知书》,证监会认为,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各期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均达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70%以上,涉案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李文国作为年富供应链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决策、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杨战武、刘斌分别作为年富供应链总经理、财务总监,积极组织、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李文国、杨战武、刘斌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徐梓栋、秦理、林文胜作为年富供应链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证监会责令年富供应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也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与遗漏,主要是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宁波东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 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时任董事长宋济隆、时任总经理宋和涛、时任董事罗岳芳、独立董事陈一红、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由于当事人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分别釆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徐梓栋、秦理、林文胜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至此,一场持续近2年的资产重组并购诈骗案终于画上句号。

  值得一提的是,4月24日,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高院出具的《刑事裁决书》,为终审裁定。公告显示,法院驳回了李文国等人的上诉,判令追缴被告富裕仓储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1.29亿股及其孳息,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名下的宁波东力股票2520万股及其孳息,母刚代持及非法获得宁波东力股票合计1343万股及其孳息(上述股票以并购时人民币8.57元/股折算价值);追缴被告人李文国通过九江嘉柏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赃款3.456亿元;追缴年富供应链获得的赃款2亿元。均需要返还宁波东力。

  从过往经历来看,处罚告知书的下达,也预示着最终处罚决定书的落地已为期不远。这也往往预示着投资者索赔行动的启幕。

  多名证券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宁波东力受损投资者,可向相关律师团队报名参加索赔。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间买入宁波东力,且2018年7月1日收盘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证券胜诉网或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等报名索赔,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视案件审理情况,不排除将其他涉案责任主体与上市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

  记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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