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陈结生 通讯员 沈燕钦 罗炜协
教师是个受人尊重的职业。然而,有人却利用家长的信任,连番谎称自己的眼镜被班里的学生弄坏了,从几位家长处共骗得万余元。最终结局是,丢了“饭碗”又获刑。
王某,男,“85后”,曾在慈溪一家幼儿园就职。去年11月的一天,班里一位叫小可(化名)的男童不小心把王某的眼镜腿弄断了。虽然园方明确表示不能向家长索赔,但当天放学,王某还是跟小可妈妈说了这事。小可妈妈觉得很抱歉,表示会赔偿配新眼镜的钱。
之后,王某预定了一副总价为1166元的眼镜,并将那副损坏的眼镜和新眼镜的预订单拍了照片,发给小可妈妈,小可妈妈随即转给王某1166元。
“当时因为还没发工资,身上没什么钱”,所以王某并没去眼镜店购买之前预定的那副眼镜,而是把钱用作了生活费。
想到学生家长二话不说就爽快赔偿的情景,经济拮据的王某动起了歪脑筋。为了不易被戳穿,他特意找班里比较调皮、年纪又小的男孩子下手,多次谎称自己的眼镜被小朋友弄坏,再从家长处获得赔偿。
直到有家长在班级群里聊天时,无意中提到自家孩子不小心弄坏了老师的眼镜,这才东窗事发。园方知晓后非常重视,积极与家长沟通道歉,并悉数先行代为赔偿了家长们的损失,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同日,王某主动投案,并被刑事拘留。事后,王某从幼儿园离职,其家属也出面将园方此前赔偿的数额全部还上。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先后从5名家长处骗得共计109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有自首情节,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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