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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发布8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涉及鄞江、集士港等地
稿源: NBTV新闻中心   2020-09-15 14:55:00报料热线:81850000

  近日,海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8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鄞江、集士港、石碶、洞桥、龙观等地,快和小编一睹为快。

  鄞江镇集中居住地块D地块建设项目

  拟征收鄞江镇悬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48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鄞江镇攀岩场馆新建工程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鄞江镇鄞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479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集士港镇CX07-01-08a-1、CX07-01-10a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4.36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西洋港河拓宽补缺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万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44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石碶街道后仓村新农村建设2号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石碶街道后仓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0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海曙区第二医院二期扩建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为石碶街道塘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520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上水碶新村建设工程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洞桥镇上水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079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宁波市向阳舍慢生活农场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龙观乡桓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6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届时,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

  另外,自公告发布之日(9月10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发布8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涉及鄞江、集士港等地

稿源: NBTV新闻中心 2020-09-15 14:55:00

  近日,海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8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鄞江、集士港、石碶、洞桥、龙观等地,快和小编一睹为快。

  鄞江镇集中居住地块D地块建设项目

  拟征收鄞江镇悬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48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鄞江镇攀岩场馆新建工程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鄞江镇鄞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479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集士港镇CX07-01-08a-1、CX07-01-10a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4.36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西洋港河拓宽补缺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万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44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石碶街道后仓村新农村建设2号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石碶街道后仓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0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海曙区第二医院二期扩建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为石碶街道塘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520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上水碶新村建设工程补缺地块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为洞桥镇上水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079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宁波市向阳舍慢生活农场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龙观乡桓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6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点击图片看大图)。

  届时,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

  另外,自公告发布之日(9月10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