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天际的“天空之镜”,不过是几块拼凑的镜子,周边环境杂乱不堪;浪漫迷人的“普罗旺斯薰衣草花海”,其实是一小片稀稀拉拉的盆栽;刷爆朋友圈的“梦幻灯光节”,现场充斥着各种“土味皮卡丘”……
近年来,各地“网红景点”层出不穷,但一些景点通过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旅游业逐步复苏的背景下,旅游景点应修炼好产品和服务的“内功”,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
“网红景点”宣传猫腻多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被处罚款12万元。案件涉及的郴州市临武县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此前曾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根据通报,这个景点在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早在5月份,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的实拍视频便上了热搜。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个对外宣称是斥巨资打造、国内首创的“天空之镜”,仅仅只是将一些镜子铺在地上,且镜子上布满了脚印,与宣传图片对比反差巨大。
据了解,这个色彩浓厚的“天空之镜”网红景点,实施了“以小充大”“移花接木”等虚假宣传手段。临武县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这个“天空之镜”实际镜面约8平方米,却号称“超长9D玻璃天空之镜”;建设施工费用1.5万元,却号称“斥巨资打造”;显示有蓝天白云、彩色气球等场景的多张图片更是直接从网上搜集,无一为景区实景照片。
近年来,因虚假宣传受到处罚的景点不是个例。据媒体报道,2018年,江苏苏州定园因为通过园内景点介绍、官网宣传、旅行社网站宣传等多种手段,长期对外进行虚假宣传,被当地执法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南京江宁区翠洲芳谷景区利用微信公众号,将自己包装成网红景点吸引游客,被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整改。而一些地方声称的“浪漫迷人的薰衣草花海”,被去过的网友“吐槽”,只是一小片稀稀拉拉的盆栽;一些地方声称的“梦幻灯光节”,则被网友揭秘,现场不过充斥着各种“土味皮卡丘”……
景点经营者别动“歪脑筋”
“部分网红景点受利益驱动,加上自身法律法规意识淡漠,发布一些不符合实际、不真实只唯美的图片。”湖南省政协委员、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金鑫说,这些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往往能迅速提升景点知名度,带来客流和收入。
记者了解到,不少景点是由某个公司承包、租赁,可能经营5-10年就“走人了”,因此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有业内人士表示,有的景点不管是否有好的产品和服务,认为只要能把游客“骗过来”,有住有吃就有了收益。受疫情影响,今年旅游行业不景气,一些经营惨淡的景点更是在这方面动起了“歪脑筋”。
通过虚假宣传,旅游景点往往能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回报。以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为例,项目建设施工费用共计1.5万元,而对外开放的4天时间里营业额达到40万元,获利15.3万元。
旅游业是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网红景点”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旅游消费的增长态势。业内人士认为,虚假宣传做的是“一锤子买卖”,这样的“网红景点”注定只能“红一时”,不仅自身经营不可持续,最终还会对整个旅游行业和消费环境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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