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范奕齐 龚惠铭
近日,记者从市分类办获悉,我市机关第二幼儿园丁艳老师荣获2019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46城万人志愿者”突出个人荣誉。
该荣誉针对全国46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城市展开评比,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住建厅公布。今年,全国共有135名在公共机构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个人被评为优秀志愿者,丁艳是其中唯一的“宁波面孔”。
2019年上半年,丁艳听说海曙南门街道万安社区居委会在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她第一时间就报了名。“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发挥带头作用,有义务帮助居委会宣传垃圾分类,帮助小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丁艳如是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顺利成为垃圾分类达人,丁艳除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还细心对垃圾分类的知识做了梳理,标注出最容易出错的问题。比如,家里的残枝落叶也属于“厨余垃圾”,不易腐烂的猪大骨属于“其他垃圾”等。
在掌握了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以后,丁艳又将其传递给身边的人,用行动去践行垃圾分类。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其他地方,当看到有人垃圾投放错误时,她总会及时向他们指出,告诉他们正确的投放方法,并尽可能地向他们科普垃圾分类的知识。
作为一名老师,丁艳很清楚让幼儿园小朋友明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为此,她曾多次修改教案,结合小朋友的学习能力,从“什么是垃圾分类”“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三个方面入手,用生动有趣的形式增进小朋友们对垃圾分类的了解。
面对撤桶并点工作,“垃圾桶不要放在我家楼下”是绝大部分居民的第一反应,万安社区刚开始撤桶并点工作时同样如此。丁艳的婆婆就是最初的一位反对者。
“当时按照规划,我婆婆家的南窗口下要设立一个垃圾收集点,整个小区三处垃圾收集点中,就数我婆婆家靠得最近。老人家担心窗口下放这么多垃圾箱,夏天南风一吹,气味都吹到家里来。”丁艳说。
为了顺利推动工作实施,丁艳开始做起了婆婆的思想工作。她反复劝说:“垃圾箱总是要有地方放的,大家都不愿意,这垃圾分类的工作怎么进行呢?”在丁艳的反复的劝说下,婆婆最终同意了点位的设置。最靠近的一户应允了,其他的住户自然也就没了反对意见,一项难题就此解决。
成为志愿者以来,丁艳时常化身“垃圾分类宣传员”,向居民分发垃圾分类倡议书和宣传页,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基本常识。同时,她还是社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披上绿色马甲,进入桶边督导的“主战场”。在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期,就算是夏季的晚上7、8点钟,丁艳依然守在垃圾桶旁。“我要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的督导工作,起到表率作用。”她说。
俗话说“百人百心、千人千态”,丁艳在“战斗”期间也遇到过居民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
有的居民图方便,把果皮菜叶和包裹它们的普通塑料袋一起扔到厨余垃圾桶里。遇到这样的情况,丁艳总是一边耐心地指导,一边和居民一起进行分拣。有个别居民嫌垃圾收集点离得太远,就把垃圾扔在楼道口、墙角边甚至车底下,遇到这样的情况,丁艳就操起火钳把垃圾夹出来,进行分类后,再投进垃圾桶里。
“如今,我们宁波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能看见成效,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都有了不小的提高,这对我而言,就是最大的奖赏。接下来,我会把荣誉当成前进的动力,带领更多市民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王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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