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2月15日电题:“速冻”模式来袭,户外劳动者享受到“低温津贴”了吗?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建、哈丽娜
连日来,哈尔滨市最低气温已降到零下20多摄氏度。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早上七点多,环卫工人丁占文正在扫垃圾。他把自己包裹严实,只露出眼睛,睫毛上有一层霜。
被问及冬季室外工作有没有领过低温津贴,他回答:“听说过高温津贴,没听说过低温津贴,你不说我都不知道。”
近日,伴随着寒潮的到来,多地出现入冬以来最寒冷天气。“速冻”模式下,仍有一些劳动者在凛冽寒风中坚守岗位,如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等。国家相关规定提到了低温津贴,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劳动者对此了解不多,也很少有人领到。
很多人没听说过,更没领过
丁占文做环卫工人6年了,每天室外工作8个小时,每月工资2160元。在东北工作这么多年,他从未领取过低温津贴。
黑龙江省黑河市冬季平均气温可达零下20多摄氏度。黑河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李平说:“低温津贴听别人说起过,但没领过。”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规章发现,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提到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公布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职业病危害之一。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发放高寒岗位低温津贴的相关规定。尽管内蒙古出台低温津贴规定已有7年多,但记者采访了十多位环卫工人、快递员、保安等室外劳动者,他们都表示对低温津贴不了解。
“我们这里每年12月下旬到1月上旬,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最高气温在零下30摄氏度以下,在室外工作有时手脚冻得像冰棍一样,但从来没有享受过低温津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环卫工人王力新说。
有关规定缘何多沦为空文?
近年来,高温津贴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一些地方不但明确了最高气温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为高温天气,还对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津贴、休息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与高温津贴相比,低温津贴依然鲜为人知。
黑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河市没有关于低温津贴的相关规定,至于室外劳动者,像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是否有低温津贴,由企业自行决定。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管局环卫所工作人员表示,环卫所主要对企业和环卫工人作业进行监管,其他事项不属于该单位的监管范围。记者就内蒙古低温津贴落实情况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采访函,但该单位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不愿意就此问题接受采访。
专家表示,对于低温津贴的发放,尽管有的地方出台相关规定或通知,但缺乏强制力;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规定形同虚设。仅靠企业自觉,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说,低温津贴受重视程度不如高温津贴,也与冬季室外劳动者人数相对较少有关。比如,很多建筑工人在夏季高温天气下仍坚持作业,但在冬季气温比较低的地方,多数工程停工了。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保障,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据了解,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作业,可能对人的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骨关节等产生危害,诱发多种职业病。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说,极寒天气下的劳动者坚守岗位,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人们日常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全社会应当更加关心他们的冷暖,将低温津贴落到实处。
近年来,极端天气日益增多,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问题益发值得关注。赵瑞政建议,在顶层设计方面,可制定低温天气下劳动保护专项政策法规,比如出台低温作业防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低温天气作业范围、企业拖欠低温津贴的法律责任等,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敏建议,可参照高温津贴的做法,就低温津贴执行制度的主体,津贴发放对象、条件、数额、月份、形式等作出原则要求,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细化。
业内人士还建议,对由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可将低温津贴列入,通过政府引导,带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积极落实低温津贴规定。此外,还应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督促用人企业严格执行低温作业防护措施和低温津贴发放,依法支持劳动者维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表示,国家没有低温津贴制度,但我们鼓励企业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在工资分配中体现极寒恶劣天气等因素,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更好地关爱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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